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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改革委:全國價格主管部門清理廢止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約1.6萬件

2016-12-08 09:17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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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自2015年起部署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全面清理改革開放以來的價格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共廢止文件15805件,其中:國家層面1898件,各省層面13907件。同時,明確現行有效重要文件2619件,其中:國家層面886件(法律2部、行政法規3部、規章23部、規範性文件858件),各省層面1733件(法規54部、規章86部、規範性文件1593件)。文件內容涉及糧食、棉花、油料、生豬等農産品價格,水、電、煤炭、成品油、天然氣等資源能源價格,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交通運輸及通信服務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等上百種商品和服務價格(收費)。為便於公眾查詢,現將相關文件目錄向社會公佈(詳見附件)。

對價格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是價格主管部門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28號)精神,落實“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要求的一項重大舉措。通過這次文件清理,集中廢止了一大批與現行法律法規及中央定價目錄、地方定價目錄不相適應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較好解決了過去不少文件中存在的與上位法規定相悖、規範對象消失、部分規定實際操作性差執行不到位、新規出臺舊規未廢等問題,基本達到了現行文件與法律法規一致、與價格改革同步的要求。既是對價格領域簡政放權改革成果的再一次鞏固,也進一步夯實了價格工作依法行政的法制基礎,還實現了價格法制和政策在全國範圍內的信息互通、資源共享、相互借鑒,更有利於公眾知曉和社會監督。

下一步,全國價格主管部門將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28號)文件精神為主線,按照“把價格改革向縱深推進,把價格監管和服務水平提升到新的高度”的要求,緊密結合價格改革、調控和監管工作實際,加快完善以價格法為核心的法律法規體系,及時制定或修訂政府定價行為規則以及成本監審、價格監測、價格聽證、規範市場價格行為等規章制度,全面推進依法治價。

附件:1. 現行有效的全國性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和重要規範性文件目錄(截止2015年12月31日)

      2. 現行有效的地方性價格法規、規章和重要規範性文件目錄(截止2015年12月31日)

      3. 2015年以來廢止失效的全國性價格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目錄

      4. 2015年以來廢止失效的地方性價格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目錄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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