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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城鎮職工明年起可享大病保險

2016-12-08 17:3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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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合肥12月8日電(記者 姜剛)記者8日從安徽合肥市人社局獲悉,為減輕參保職工患重大疾病的經濟負擔,建立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合肥市開展城鎮職工大病保險工作,最高可享80%比例二次報銷。

據合肥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城鎮職工大病保險的保障對象為參加合肥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並已按時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和醫療救助金的參保人員。參保職工個人無需另外繳納費用,在一個參保年度內,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按基本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政策享受待遇後,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累計超過2萬元以上的部分,再按50%-80%比例二次報銷。

支付比例是社會關注的焦點。合肥市提出,對於超過大病保險起付標準2萬元的部分:合規的藥品費用,由大病保險資金按50%比例支付;符合“三個目錄”(指“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規定的醫療費用,由大病保險資金按50%-80%比例支付。具體分段支付比例(支付範圍內個人自付2萬元以上分段)為:0-2萬元(含)報銷50%,2萬元-10萬元(含)報銷60%,10萬元-20萬元(含)報銷70%,20萬元(不含)以上報銷80%。

此外,合肥市還規定,參保人員按照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就醫,按正常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和醫療救助待遇。合規的藥品和“三個目錄”內個人自付的費用超過2萬元以上部分,自動轉入大病結算系統,在本地定點醫療機構直接聯網即時結算。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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