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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通報典型案例
對科研不端“零容忍”

2016-12-13 07:47 來源: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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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兩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于12月12日再次召開“捍衛科學道德,反對科研不端”通報會,向社會公開通報了2015—2016年所查處的一批科研不端行為和典型案例。兩年來,172人被懲處,9個項目依託單位被處理。正如基金委主任楊衛院士在會上所言,“科研失信的學術氛圍會像重度霧霾一樣,讓整個學術界集體窒息,因此這份捍衛科學道德的初心,始終不移”。

科研不端行為出現新形式

通報會介紹,2015年至2016年11月底,基金委共接受日常舉報案件、專項案件及主動核查案件共計382件,經過分析核查,基金委監督委員會辦公室對其中208件案件啟動調查,最終審議案件113件,處理相關責任人172人,處理相關依託單位9個。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監督委員會主任陳宜瑜院士表示,經過多年來科研誠信教育和懲戒示範,在這兩年查處的案例中,一稿多投、個人信息虛假填報等學術常識性錯誤大大減少,偽造、篡改和抄襲等典型學術不端行為數量明顯下降。

“然而,目前科研不端行為已經出現了新形式,那就是同行評議涉嫌造假。”楊衛指出,2015年英國現代生物、斯普林格等國際出版集團先後4批撤稿,其中涉及中國作者論文117篇。事件發生後,基金委針對其中涉及科學基金的28篇論文展開調查,發現這些被撤論文都涉及委託第三方仲介機構“潤色”並投稿,其中13篇與一個名為豐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論文仲介機構有直接或間接聯絡。這些機構在代人投稿過程中虛構同行評議專家信息,向出版社提供編造的評審意見,使低水平的論文得以在國際期刊上發表。

除了委託仲介代以“潤色”投稿,通報中,更有直接通過仲介買賣論文的情況,這兩類學術不端行為在這批通報案件中共涉及52人。

專業監督隊伍堅持“一挖到底”

面對科研不端行為的新形式和新問題,基金委有一支專業化的監督隊伍。“監督委員會對學術不端始終是‘零容忍’,對學術造假行為‘一挖到底’。”陳宜瑜説。

楊衛介紹,為了徹查本次撤稿事件中所涉及的“同行評議造假”問題,基金委監委會和部分同行專家先後赴遼寧、上海等地對15篇論文進行了實地調查,同時派專人率隊到美國某大學進行調查。在對本次通報一大典型案例——上海某大學博士王立山撤稿事件的調查中,基金委順藤摸瓜,找到了上海豐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線索,最終認定王立山和其同學臧衛東是該公司的前後任法人代表,將這一論文仲介機構曝光。

對於此次通報的8個典型案例和其他案件,基金委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等有關規定,對部分已資助的項目給予撤銷,對已撥經費給予追回,對當事人進行通報批評或內部通報批評,取消其1年至7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申請資格,並對疏于管理責任的依託單位給予處理。

同時,基金委對科研不端行為的打擊逐漸“關口前移”。目前,所有的項目申報都要通過科學基金項目相似度檢查系統核查比對。通過篩查,第一時間將大部分弄虛作假行為“擋在門外”。另一方面,在年度《項目指南》中增加了“申請須知”,提醒申請者誠信申請。

教育、制度和監督懲處須並重

自2013年起,基金委已先後三次召開“捍衛科學道德,反對科研不端”通報會,共向社會實名通報21個科研不端典型案例,對學術不端行為起到了顯著的震懾作用。楊衛表示:“通報會的召開就是要提醒廣大科研人員,科學道德設有紅線,一旦逾越,只能出局。”

“然而公開具體案例並不意味著我國科研不端行為有愈演愈烈的趨勢,而是希望借此增加遏制科研不端行為的手段。”楊衛表示,大部分科學家都能恪守科研誠信,發表論文的質和量都顯著提高,而學術不端的行為正是其中存在的問題,不能因為局部就否定整體。

陳宜瑜認為,制度、監督懲處對於打擊科研不端行為十分重要,然而教育、預防工作則更應受到重視。他指出,目前像第三方仲介服務這樣的不端行為中,論文數據真實且原創,可以説並非偽造、篡改和抄襲,但其水平不足以發表。這樣的行為處於學術誠信的“灰色地帶”,缺乏教育和預防的規範方法與手段。此外,對於第三方仲介公司,基金委沒有執法權力,鞭長莫及,需要法律方面有所建設和支持。

楊衛認為,應注重在科技工作者的起步階段做好科研誠信教育和道德建設工作,並加強利用網絡等新媒體手段予以教育引導,“下一步,我們將聯合有關單位來研究如何進一步打擊科研不端行為,同時加大宣教力度樹立科研誠信精神,對此,我們很有信心”。(記者 楊舒)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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