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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嚴禁中小學擇校亂收費

2016-12-13 16:5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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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合肥12月13日電(記者 楊玉華)堅決制止中小學教育擇校亂收費、公辦高中以課改實驗班名義舉辦“國際班”不得向學生額外收費、嚴禁將講義資料等作為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安徽省合肥市日前發佈通知,進一步規範中小學教育收費管理。

根據合肥市下發的進一步明確中小學教育收費管理有關政策的通知,合肥要求對公辦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嚴格免收學雜費,學生住宿費須由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後報相關部門審批。對公辦普通高中嚴格按照省級、市級示範高中和普通高中三個檔次收費,對普通高中涉外辦學的,須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並經教育部備案後,按相關規定審批執行。對公辦普通高中單方面引進國際課程,以課程改革實驗班等名義舉辦“國際班”、“國際部”的,所需費用納入學校辦學經費成本核算,不得向學生收取額外費用。

通知還明確,合肥市公辦中等專業學校學生將實行全免學費,由財政予以補助;民辦中等專業學校學生,按照合肥市同類型同專業公辦中等專業學校免除學費標準給予補助,超出部分學校可以按規定向學生收取。普通中專中外合作辦學學費實行最高限額,每生每學期4000元。

合肥市要求堅決制止中小學教育擇校亂收費,普通高中學校自今年起嚴格執行經核定的年度招生計劃,停止招收擇校生。仍有在校擇校生的,學校收取擇校費後不得再收取學費。除伙食費、“一科一輔”教輔材料費等可在自願基礎上實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嚴禁將講義資料、試卷、計算機上機、取暖、降溫、飲水、校園安保等作為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

合肥市要求全市各學校要按照規定在醒目位置公示本學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對於違反規定、巧立名目收費的,將依法查處。今後,合肥市公辦中小學還將建立收費臺賬制度,實行教育收費年度報告。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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