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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設用地審批縮短至半年

2016-12-14 07:48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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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簡化報批程序
城市建設用地審批縮短至半年

記者從國土資源部今天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城市建設用地審批將簡化,報國務院審批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時,不再報送標注用地位置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具體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由省級部門把關。

國土資源部規劃司司長莊少勤表示,簡化審批後,城市建設用地審批時間可由此前的一年甚至更長,縮短至半年左右。

上世紀90年代,因城市建設用地存在多頭管理、多頭批地,使得城市建設用地計劃屢被突破,為此我國收緊了城市建設用地報批手續,規定了城市建設用地須報國務院審批的範圍和內容。後雖幾經修改,一個項目從申報到供地,至少要一年以上時間。因審批時間過長,一些重點發展産業用地難以及時落實,導致有些項目不得不邊建邊批,違法用地屢禁不絕。此外,因每年只能上報一次,地方政府很難把握當年用地的項目數,為避免急需用地無法保障,不少地方往往年初多報用地規模,造成真實用地需求難以把握。

分析人士稱,此次國土資源部簡化建設用地審批程序後,將更好地落實地方政府實質性審查責任。

先行用地是國家重點建設項目,但這一領域因不夠規範屢屢引發違法違規用地事件。此次出臺的《關於改進和優化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和用地審查的通知》同時對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適用範圍、申請條件作出了規定。要求國家重點項目、線性工程等應避讓基本農田,儘量不佔或少佔基本農田。

為縮短審批時間,防止重復審批,莊少勤表示,將全流程梳理用地預審和用地審查,減少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否符合供地標準、徵地補償、佔補平衡等方面的重復審查。同時,簡化申報要件和標準化,降低報件難度。

分析人士稱,簡化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使用標準的審查,反映了嚴格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管理的思路,要求建設項目必須依據規劃佈局確定選址,不得隨意修改規劃。同時,也簡化了補充耕地和徵地補償的審查,以避免造成重復審查。

據悉,此次審批簡化將從明年1月1日起實行,有效期5年。(記者 黃曉芳)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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