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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清理行政許可仲介服務收費 34項收費予以保留

2016-12-15 10:3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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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西安12月15日電(記者 劉彤)記者15日從陜西省物價局了解到,除了普通話水平測試、財務審計報告等34項行政許可仲介服務事項涉及的收費項目予以保留外,今後其他未納入清單的行政許可仲介服務事項一律不得作為行政許可的受理條件。

經陜西省政府同意,陜西省物價局14日公佈了《陜西省省級部門行政許可仲介服務收費目錄清單》,普通話水平測試、資産證明或驗資報告、財務審計報告等34項行政許可仲介服務事項涉及的收費項目在列。

陜西省物價局稱,即日起陜西省級部門在實施行政許可時,只能對清單所列34項行政許可仲介服務事項要求申請人委託仲介機構提供,但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仲介服務機構。凡未納入清單的行政許可仲介服務事項一律不得作為行政許可的受理條件。審批部門能夠通過徵求相關部門意見、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解決以及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項,一律不得設定仲介服務事項。依照規定應由審批部門委託相關仲介機構為其行政許可提供技術性服務的,一律由審批部門委託開展,不得增加或變相增加申請人的義務。今後確需新設仲介服務事項,必須依照法定程序設定並納入清單管理。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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