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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農村集中供水將實行計量收費

2016-12-15 10:39 來源: 河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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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北省農村供水用水管理辦法》。按照辦法,農村集中供水將實行計量收費,實行一戶一表,按表計量,推行基本水價和計量水價相結合的兩部制水價。該辦法將於2017年2月1日起施行。

辦法提出,農村供水應當優先保障生活用水,兼顧畜禽飲水、庭院生産等用水,不得用於工業生産和規模化畜禽養殖。已經實行農村集中供水並且能夠全天候供水的地區,禁止新打自備井。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發展城鄉一體化供水,將城鎮周邊農村供水納入城鎮供水系統管理。

禁止在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範圍和農村供水設施保護範圍內從事下列活動:開展取土、採砂、打樁等作業;排放有毒有害物質;堆放垃圾、糞便等廢棄物、污染物;從事畜禽養殖;擅自改造、遷移或者拆除農村集中供水設施。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農村集中供水設施運行維護經費合理負擔機制,通過財政補貼、水費提留等方式,推行農村集中供水設施維修養護基金制度。供水單位應當落實農村集中供水設施運行維護經費,保障運行維護工作正常進行。

農村集中供水實行計量收費,推行基本水價和計量水價相結合的兩部制水價。供水價格低於合理成本的,應當依法調整價格,如未予調整造成供水單位政策性虧損的,縣級人民政府可以給予供水單位適當補貼。供水單位應當對生活特殊困難的用戶在供水價格上給予適當優惠,因此造成政策性虧損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給予供水單位適當補助。(記者 曹智)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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