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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鬆綁”礦業權審批實施採礦權項目三方案合一制度

2016-12-16 11:08 來源: 甘肅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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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甘肅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實行採礦權項目三方案合一制度的通知》的下發,我省採礦權項目三方案合一制度近日正式開始實施。此舉可為礦山企業在礦業權審批方面節省大量人力、物力、財力,是近年來我省在礦産資源管理方面推出的一項重大改革舉措,也是近年來全省礦山企業享受到的最大改革紅利。

“三個方案”分別是《礦産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土地復墾方案》。這三個在國土部門審批的方案,涉及屬地縣(市)、省級審查等多個層面,不同方案還有嚴格的層級專家評審要求。三個要件辦下來,快則需要1年,慢則需要2年-3年,且每個方案都要由專業機構編制,週期長、環節多、成本高。

通過改革,今後企業申請採礦權只需提交包括資源開發利用、環境保護、土地復墾等三方面的《礦産資源開發與恢復治理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即可。《方案》的審查也由多頭、逐級改為由甘肅省礦業權管理服務中心統一組織。方案合一後,專家人數由以往獨立編制時的15名減少至7名左右,並明確了存在利害關係的專家應回避的制度,不僅縮小了會議規模、節省了審批費用、提高了審查效率,而且可有效防止營私舞弊行為。

此次改革還首次明確方案編制單位應對礦山進行實地調查、測量,向礦山所在地縣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當地群眾徵求意見和建議,並形成調查記錄等資料。此舉有利於督促編制單位及編寫人員應對方案的客觀性、真實性、合法合規性負責。

此次改革還著眼于解決礦山企業對方案內容不落實、相關指標不達標、信息公開程度低等問題。《方案》經專家審查通過後,審查單位將方案文本、專家組審查意見、企業申請書等資料在省國土資源廳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此外,相關單位還需建立方案編制質量檔案,公開編制單位信息,一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規行為的,審查單位將限制受理其方案審查申請並予以通報;對不按規定進行礦山生産建設,不履行礦山環境治理恢復和土地復墾義務的礦山企業,將被列入“礦業權人勘查開採信息公示系統”的異常名錄,並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記者 孫海峰)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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