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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嚴格執法解決突出環境問題

2016-12-20 08:24 來源: 重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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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記者從市環保局獲悉,我市在辦理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的信訪投訴問題時,對查實的環境違法行為,嚴格按照法律規定進行處罰,強化企事業單位的環保責任。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計收到中央第五環保督察組轉辦的環境問題1484件,已辦結1159件。

近日,銅梁區群眾反映,華豐鋁業集團生産時排放出的氣體剌鼻難聞,污染大氣環境。經銅梁區環保局調查發現,該企業存在排放未經處理的鹽酸霧,污水處理站污水排口化學需氧量超標,2號車間酸霧塔有鹼液溢出至雨水管道等環境違法情況。銅梁區環保局嚴格執法,依照《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第35條、50條、101條、105條相關規定對該企業違法排污行為處罰金12萬元。

在墊江縣,有群眾反映,墊江城區溫州商貿城迎賓一號小區後面輪轂廠排放難聞氣味。墊江縣相關部門開展聯合調查,發現該廠夜間噪聲超標,排放的廢水和廢氣部分監測因子超標。12月1日,墊江縣環保局對該廠發出整改決定書和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要求其2號噴漆線停産整改,並處罰金10萬元,責令其開展廢氣深度治理,確保徹底解決廢氣擾民問題。

11月29日,位於長壽區的重慶凱林制藥有限公司鹽酸克林黴素生産車間在生産過程中,未正常開啟風機、鹼液泵、石蠟油循環泵等廢氣處理裝置,造成廢氣不達標排放,違反了《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第43條的規定,且未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向環保部門報告,也未採取其他廢氣治理措施。長壽區環保局調查核實後,對該企業違法行為罰款10萬元,責令停止並改正環境違法行為。12月4日,長壽區公安局對違法行為直接責任人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市環保局負責人介紹,為強化企事業單位的環保責任,2015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加大了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新規定了按日計罰、限制生産、停産整治、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法律處罰手段。據了解,今年以來,我市已行政處罰環境違法案件2784件,罰處約1.56億元,按日連續處罰5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65件、涉嫌犯罪49件。

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重慶期間(2016年11月24日-12月24日)設立專門值班電話:023-88592400,專門郵政信箱:6010,接受群眾舉報。督察組受理舉報電話時間為每天8:00-20:00。根據黨中央、國務院要求和督察組職責,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主要受理重慶市環境保護方面的來信來電舉報。其他不屬於受理範圍的信訪問題,將按規定由被督察地區、單位和有關部門處理。(記者 陳維燈)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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