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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關於國際海事組織《經修正的<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修正案等十二項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2016-12-20 14:02 來源: 交通運輸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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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關於國際海事組織
《經修正的<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修正案
等十二項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第94屆會議以第MSC.385(94)號決議通過了《國際極地水域操作船舶規則》(以下簡稱《極地規則》)的安全相關規定,並以第MSC.386(94)號決議通過了關於使《極地規則》安全相關規定強制實施的經修正的《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以下簡稱《安全公約》)的修正案。

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第95屆會議以第MSC.391(95)號決議通過了《國際使用氣體或其他低閃點燃料船舶安全規則》(以下簡稱《氣體燃料規則》),以第MSC.392(95)號決議通過了關於使《氣體燃料規則》強制實施的經修正的《安全公約》第II-1、II-2章及附件附錄修正案,以第MSC.393(95)號決議通過了關於修正《國際海運固體散裝貨物規則》(以下簡稱《固體散貨規則》)的《安全公約》修正案,以第MSC.394(95)號決議通過了《<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1978年議定書》(以下簡稱《1978年安全公約議定書》)修正案,以第MSC.395(95)號決議通過了《<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1988年議定書》(以下簡稱《1988年安全公約議定書》)修正案,以第MSC.396(95)號決議通過了《1978年海員培訓、發證和值班標準國際公約》的修正案,並以第MSC.397(95)號決議通過了關於《海員培訓、發證和值班規則》A部分的修正案。

國際海事組織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第68屆會議以第MEPC.264(68)號決議通過了《極地規則》的環境相關規定,以第MEPC.265(68)號決議通過了關於使《極地規則》環境相關規定強制實施的《經1978年議定書修訂的1973年國際紡織船舶造成污染公約》(以下簡稱《防污公約》)附則I、II、IV和V修正案,並以第MEPC.266(68)號決議通過了《防污公約》附則I修正案。

依照《安全公約》《防污公約》《1978年海員培訓、發證和值班標準國際公約》《1978年安全公約議定書》和《1988年安全公約議定書》相關規定,上述修正案已于2016年7月1日被視為默認接受,並將於2017年1月1日生效。

我國是《安全公約》《防污公約》《1978年海員培訓、發證和值班標準國際公約》《1978年安全公約議定書》和《1988年安全公約議定書》的締約國,在上述修正案通過後未提出任何反對意見,因此修正案對我國具有約束力。現將修正案的中文本予以公告,請遵照執行。

交通運輸部  
2016年12月13日

第MEPC.264(68)號決議中文本.pdf

第MEPC.265(68)號決議中文本.pdf

第MEPC.266(68)號決議中文本.pdf

第MSC.385(94)號決議中文本.pdf

第MSC.386(94)號決議中文本.pdf

第MSC.391(95)號決議中文本.pdf

第MSC.392(95)號決議中文本.pdf

第MSC.393(95)號決議中文本.pdf

第MSC.394(95)號決議中文本.pdf

第MSC.395(95)號決議中文本.pdf

第MSC.396(95)號決議中文本.pdf

第MSC.397(95)號決議中文本.pdf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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