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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原副省長杜善學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2016-12-20 19:3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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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京12月20日電 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日公開宣判山西省委原常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杜善學受賄、行賄、鉅額財産來源不明案,對被告人杜善學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以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對杜善學受賄所得財物和來源不明財産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3年至2013年,被告人杜善學利用擔任長治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長治市委書記、中共呂梁市委書記、中共山西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晉陞、調整等事宜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其妻等人非法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011.4686萬元。

2011年,被告人杜善學在山西省委班子換屆時,為得到時任山西省政協副主席令政策的推薦、支持,在山西省政協令政策的辦公室送給其10萬歐元,折合人民幣90.665萬元。

另外,被告人杜善學及其家庭有不能説明來源的財産共計折合人民幣8961.7535萬元。

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杜善學的行為構成受賄罪、行賄罪、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鋻於杜善學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主動交代了辦案機關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其行賄犯罪事實;歸案後主動交代贓款、贓物藏匿地點,相關款物已被追繳。依法可以從輕、減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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