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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向深向細 突顯反腐決心

2016-07-13 07:24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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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盯違法違紀情況,加大監督力度——
審計向深向細 突顯反腐決心

近年來,審計監督對懲治腐敗的作用日益彰顯。在審計工作中發現的腐敗問題有哪些新特點?在反腐工作上,又面臨哪些新問題,如何從審計角度提出建議?針對這些問題,《經濟日報》記者採訪了審計署有關方面負責人以及專家學者。

“劍指”腐敗新情況

審計工作發揮職能作用的一項核心任務,就是加大力度查處重大違紀違法問題,推進反腐倡廉建設。黨的十八大以來,更加注重通過審計對權力運行加以制約和監督。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進一步明確保障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將審計監督作為黨和國家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針對近年審計的情況,通過對一些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的梳理,審計署金融審計司副司長王志成總結出腐敗問題三個顯著特點。

“從腐敗類型看,公職人員濫用行政權力、內外勾結、謀取私利的問題較為突出,主要形式是有關領導人員直接或者變相干預、違規審批或者暗箱操作,向親友或特定對象輸送利益,並從中收受錢款、房産、股權等。”王志成説,在以權謀私案件中,很多都是通過仲介撮合、公職人員暗中支持或直接參與的方式進行。

“從腐敗領域看,公共資金、國有資産和國有資源相對集中的領域案件多發。例如土地和礦産資源處置、資金分配、信貸發放、企業改制等方面,這些問題涉及國有權益損失金額往往巨大。”王志成進一步分析表示,另外,基層、民生領域案件也較為突出,包括基層管理人員弄虛造假、騙取套取財政專項資金等。

今年6月29日發佈的審計工作報告也印證了這些觀點。在審計重點抽查的40個縣中,有1.51億元扶貧資金被虛報冒領或違規使用。其中,有29個縣的59個單位和28名個人通過偽造合同、編造到戶補貼發放表、重復申報、假發票入賬等,虛報冒領或騙取套取扶貧資金5573.13萬元。

“從腐敗手法看,趨於隱蔽化、期權化。有些涉案人員表面上可能沒有行政審批等‘顯性權力’,但往往掌握著內部數據和信息,比如國有資源儲量、建設發展規劃、企業兼併重組、證券市場內幕信息等,並將其轉化為‘隱性權力’,通過這些數據和信息非法獲利。”王志成表示。

“為適應反腐敗鬥爭的新形勢,審計工作進一步突出問題導向,揭示重大違紀違法、重大損失浪費、重大不作為、重大資源損毀、重大侵害人民利益等問題,加大對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資産聚集的重點部門、重點崗位、重點環節的審計力度。通過審計,不少問題得以揭露。”審計署企業審計司司長鄭新舉介紹。

“近年查處的案件中,不乏涉腐金額很大的案件。”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四局偵查信息管理中心副主任秦弢説,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有些案件的涉案金額可能達幾千萬元甚至上億元。基層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小官巨貪”現象也令人觸目驚心。

“審計機關要對腐敗分子出重拳、嚴查處,發揮反腐‘利劍’作用。”王志成説。

據了解,2013年至2015年,全國審計機關共向司法、紀檢監察機關、地方政府、監管主管部門等移送各類違紀違法問題線索11000多件,其中不少問題線索涉及人員級別較高、涉案金額大、問題性質惡劣、涉及面廣,經有關部門查實公開後産生了較為深遠的社會影響,對腐敗分子形成震懾。

“可喜的是,近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後,腐敗現象明顯收斂。”北京大學廉政中心主任李成言説,審計力度的不斷加大,對遏制有關領域的腐敗問題成效顯著。

聚焦權力關鍵點

“近些年,國有企業集中暴露出了一大批貪腐問題,有些問題造成的影響較為惡劣。從這些問題的産生看,和國有企業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密切相關。”鄭新舉分析説,國有企業管理方面突出存在著三方面問題。

首先,市場主體意識還不到位。國有企業還不同程度的存在“行政化管理”問題,一些企業還未能形成真正意義上的市場主體,重大經濟事項決策中還存在一把手的“一言堂”、分管領導的“自留地”等。有關人員設租尋租、增加交易成本、利益輸送、損公肥私等現象時有發生。

其次,在法人治理結構方面,有一些國有企業還未真正形成“責、權、利”相匹配、充滿生機活力的治理結構。各相關角色之間的定位還不清晰,董事會、監事會、管理層之間的制衡機制還不健全,容易引發內部人控制風險,從而造成決策非理性、損失浪費甚至貪腐問題。

再次,在國有資産損失責任追究機制方面,企業重大決策責任終身追究制度和責任倒查機制、決策事項評估和履職過程記錄、責任過錯認定和追究標準等配套措施還不夠完善,約束存在薄弱環節。

“腐敗問題産生的最直接原因是權力得不到有效制約。審計工作在發揮懲治腐敗作用時,要聚焦權力這個關鍵點,要分清一個單位的權力點在哪。”鄭新舉表示,在資金分配、項目審批、貸款審批、內幕信息、重大投資、物資採購等,以及工程建築領域的招投標等,這些都是權力集中、資金和資源密集的環節,要通過對重要事項的流程審計跟蹤,發現權力是否存在濫用、相關人員是否謀取私利或進行輸送利益。

他進一步表示,同時還要通過審計,促進問責機制的健全完善。“一些貪腐行為之所以未能抓早抓小,問責機制不健全也是一個重要因素。”鄭新舉説,有多大權就要擔多大責,問責機制就是要強化監督、防患于未然,要將問責機制變成一種硬約束,有助於增強各級領導幹部的責任意識。因此,針對審計工作發現的問題,需要通過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依法依規追究相關領導人員應承擔的責任。

防止境外國資流失

隨著“走出去”戰略的實施,和“一帶一路”建設的持續推進,國有企業、金融機構在境外的投資、項目建設越來越多,在國際競爭力顯著增強的同時,也形成了數萬億元的境外資産。王志成説,這些資産在經營管理中也有一些腐敗問題的發生,因此要加大對境外國有資産的審計監督力度。

境內境外審計一體化是當前加強境外國有資産審計監督的重要手段。“首先重點關注國有企業境外投資情況,包括投資收益、資産保值增值等方面。在審計方式上主要是立足於國內,在國內審查投資主體的決策,檢查有關決策程序和決策記錄,再通過對境外公司的相關資料進行查閱,由此來推進探索境內境外審計一體化。”鄭新舉説。

近年來,境外項目中存在的貪腐問題突出表現在向特定關係人輸送利益、違規決策導致重大國有權益損失、境外經營管理機構人員轉移貪污國有資金等。審計發現的問題和建議也引起了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要求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制約監督機制,這對維護境外國有資産安全、提高境外國有資産運營績效發揮了重要作用。

與國內審計相比,對境外國有資産進行審計監督的難度更大,一些審計手段受限。鄭新舉舉例説,在國內,審計部門可以通過外調等方法依法追蹤相關資金流向或事項經過。而在境外實施審計,由於受所在地政治、法律等因素影響,有些工作開展起來就相對困難。因此,境外審計涉及的一些具體方式方法需要不斷探索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配套制度建設也需要進一步跟上。

在提升對境外國有資産的審計水平方面,李成言認為,人力的投入是關鍵。“境外投資的體量數以萬億計,這麼大的投資,審計工作量巨大。迫切需要增加人力,緩解當前人手嚴重不足的問題”。

另外,在對境外國有資産的審計監督過程中,可能會涉及所在國的法律,甚至是國情民情問題,如果不甚了解,很多工作難以開展。“所以還需加大對相關知識的培訓力度”。

“在加大人才投入和培訓力度的同時,提升審計效率同樣重要。加快信息化建設步伐,完善境外機構的資料報備制度,對‘走出去’企業的經營資料、重大經營決策、重大項目投資、重大資金使用等,即時或定期報備境內投資主體或相關監管部門,監管部門之間也要實現對境外資産相關信息的互聯互通。”鄭新舉説。

專家們還認為,還需多部門加強合作,協同推進境外反腐工作。(記者 崔文苑 曹力水)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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