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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與最高人民法院簽署合作框架協議

2016-12-21 18:28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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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8日,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與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簽署《關於建立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司法合作協同機制的合作框架協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同志與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發展改革委主任徐紹史同志代表雙方簽署合作協議並講話。

建立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司法合作協同機制,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李克強總理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實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戰略定位的具體實踐,對依法保護長江經濟帶的生態安全,推進長江經濟帶戰略實施具有重要意義。通過建立司法合作協同機制,有利於充分發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協調作用和最高人民法院審判職能,促進沿江省市、有關部門與人民法院聯動,形成分工明確、執行高效的合作機制,強化司法服務和保障,打造暢通高效平安綠色的黃金水道,為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提供穩定的社會環境,為把長江經濟帶建成生態更優美、交通更順暢、經濟更協調、市場更統一、機制更科學的黃金經濟帶作出積極貢獻。

根據簽署的合作框架協議內容,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最高人民法院將按照保護母親河的總體要求,創新方式、拓寬渠道,積極開展長江經濟帶司法合作。最高人民法院加強涉長江經濟帶資源保護刑事案件的審判,依法懲治涉及違法排污、河道非法採砂、濫伐盜伐林木等違法犯罪行為,以及環境監管失職犯罪、造成環境污染嚴重後果的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犯罪。加強調查研究,促進法律適用的規範和裁判尺度的統一,針對性解決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涉及司法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法院聯動,強化區域內地方法院之間、海事法院之間、地方法院和海事法院之間的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結合各自職能,支持配合法院開展相關工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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