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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谷春立受賄案一審開庭

2016-12-21 19:1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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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哈爾濱12月21日電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21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谷春立受賄一案。

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2年至2015年,被告人谷春立利用擔任中共遼寧省瀋陽市鐵西區區委書記、區長,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鞍山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鞍山市委書記、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利用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發展、項目建設、融資貸款、職務晉陞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其妻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365.7484萬元。案發後,被告人谷春立主動交代了辦案機關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檢舉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涉案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谷春立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谷春立還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黑龍江省和哈爾濱市兩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新聞記者、各界群眾五十余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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