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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全面實施礦業權人勘查開採信息公示

2016-12-22 18:4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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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海口12月22日電(記者 代超、王存福)記者22日從海南省國土廳獲悉,海南省將全面開展礦業權人勘查開採信息公示工作,加強礦山開發和保護過程監管,嚴防違法礦山企業“死灰復燃”。

據海南省國土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實施礦業權人勘查開採信息公示的相關工作,旨在樹立以信用為核心的新監管理念,加強開發和保護過程監管,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據了解,海南省相關部門將對省內礦山進行排查,督促礦山落實治理方案,做到“邊開採邊治理”,對未及時治理的,要將該礦山企業納入政府管理相關信息向社會公開,列入礦業權人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名單,依法依規予以查處。對存在礦産資源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納入礦業權人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名單,對符合安監部門“黑名單”條件的要同時提請當地人民政府安委會納入安全生産“黑名單”,實施聯合懲戒。對地方人民政府關閉取締、停産整頓的礦山企業要按照名單逐一復查,嚴防“死灰復燃”和違規突擊生産。

海南省國土廳總工程師張信芳表示,實行公示制度是落實生態文明建設重要舉措。公示相關工作將強化“雙隨機一公開”,做到被檢查單位隨機抽取、檢查人員隨機抽取、檢查結果公示、實現責任可追溯。礦業權人被列入異常名錄之日起3年內,整改到位,才可以移出。如果被列入嚴重違法名單,要待自列入嚴重違法名單起滿5年後未再發生違法情形的,方可移出。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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