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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交通廳以審批改革促營商環境優化

2016-12-23 09:51 來源: 遼寧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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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省交通廳相關負責人就貫徹落實《遼寧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表示,省交通廳將根據《條例》內容,結合交通運輸工作職能,不斷優化審批流程、減少審批環節、提高審批效率,以審批改革促進全省營商環境優化。

為貫徹落實《條例》,省交通廳行政審批工作緊緊圍繞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和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在不斷優化審批流程、減少審批環節、提高審批效率的同時,積極探索,實施“容缺受理”“綠色通道”等便民服務措施,推進“放管服”改革進一步發展。

在行政審批過程中,省交通廳試點推行“容缺受理”制度,即基本條件具備、主要申報材料齊全,符合法定要求,但次要條件或手續有欠缺的審批事項,可按照正常審批流程辦理。在公示期和審批承諾時限內,服務對象補齊所有欠缺材料,將正常辦結。若服務對象在公示期和審批承諾時限內不能補齊相關欠缺材料,待服務對象補齊材料後予以辦結。此項舉措打破了“材料不齊不能辦”的傳統,避免了企業因申報材料不全,“反復辦、來回跑”等問題,提高了審批效率。

為了優化營商環境,省交通廳優化工作流程,壓縮審批層級,盡力簡化手續,提高即時辦結率,開闢了超限運輸審批的“綠色通道”。超限運輸行政審批的法定時限為20個工作日,省交通廳承諾15個工作日辦結。隨著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工作的進一步深入和網上審批程序的啟用,省交通廳將90%以上超限運輸行政審批提速成為即辦件,做到了當日受理、當日辦結。

此外,對滿足道路通行條件的超限運輸車輛,可由行政相對人在起運市公路管理部門通過審批系統進行申領,進一步體現了便民和高效。適當放寬通行時限,對誠信記錄好、業務量大的道路運輸企業發放季度或半年期《通行證》,並做到上門服務,現場辦公。對超高超限嚴重、通過方式特殊、保密性強、路段情況複雜,涉及國防工業、國計民生的重點設施設備的運輸審批,堅持特事特辦。確保辦證快捷高效,通行安全順利。(記者 韓永剛)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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