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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專家解析中醫藥法四大亮點

2016-12-26 07:3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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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25日電(記者呂諾、王賓)“有技無照”有望合法行醫,藥材質量將被全程監管,“片仔癀”等處方工藝將受“特殊保護”,“張悟本們”不得“忽悠”……在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促進“健康中國”建設的大背景下,25日審議通過的中醫藥法備受各界關注。

“中醫藥是中華民族的瑰寶,是我國獨特的衛生資源、潛力巨大的經濟資源、具有原創優勢的科技資源、優秀文化資源和重要生態資源。”國家衛生計生委副主任、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局長王國強指出,中醫藥法作為第一部全面、系統體現中醫藥特點的綜合性法律,內容全面豐富,在具體制度設計中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體現了中醫藥自身特點,符合行業和民眾期盼。圍繞這部法律,新華社記者採訪權威專家獨家梳理出四大亮點。

“有技無照”的民間中醫有望獲得醫師資格

中醫藥法提出:“中醫醫師資格考試的內容應當體現中醫藥特點”;“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人員,由至少兩名中醫醫師推薦,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中醫藥主管部門組織實踐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後,即可取得中醫醫師資格”。

民間中醫從業人員絕大多數具備一定的臨床技能和經驗,為基層百姓提供了必要的中醫藥服務,但現有醫師資格考試難以評價其真實水平。王國強説,中醫藥法在充分考慮醫療安全風險的基礎上,對師承方式學習中醫和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人員,開闢了通過實踐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獲得中醫醫師資格的新途徑。這對進一步促進中醫藥服務的可及性,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壯大基層中醫藥服務隊伍,方便人民群眾就醫具有重要意義。

“根據中醫藥法,今後成為中醫醫師主要有兩個途徑:一是醫藥院校培養的學生,二是規範師帶徒的人員和確有醫術專長的人員。”北京望京醫院院長、中國民間中醫醫藥研究開發協會會長陳珞珈説,中醫藥法根據歷史和現實實際,從法律層面肯定中醫師帶徒的人才培養模式,確定其合法性,為保存民族醫藥國粹、解決我國衛生資源不足和基層中醫缺乏的開闢可行途徑。

中藥材質量將被全程監管

為確保中藥材質量安全,中醫藥法規定:“國家制定中藥材種植養殖、採集、貯存和初加工的技術規範、標準,加強對中藥材生産流通全過程的質量監督管理,保障中藥材質量安全”;“嚴格管理農藥、肥料等農業投入品的使用,禁止在中藥材種植過程中使用劇毒、高毒農藥”。

對違規在中藥材種植過程中使用劇毒、高毒農藥的,中醫藥法規定,“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違反本法規定,造成人身、財産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北京東直門中醫院院長王耀獻説,當前,中藥材管理領域標準化種植養殖落實不到位,不科學使用農藥化肥等投入品造成有害物質殘留;中藥材産地初加工設備簡陋,染色增重、摻雜使假現象時有發生;中藥材專業市場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制假售假、違法經營中藥飲片和其他藥品現象屢禁不止。這些問題嚴重危害公眾健康,阻礙中藥材産業和中醫藥事業健康發展。中醫藥法對進一步加強中藥材種植養殖、採集、貯存等各個環節的質量管理作出明確規定,是非常必要的,將促進中藥産業“種好藥、産好藥、造好藥”。

堅持扶持與規範並重是中醫藥法的一大亮點。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黃薇説,針對中醫藥行業中存在的服務不規範、中藥材質量下滑等問題,中醫藥法作出有針對性的規定,特別是對在中藥材種植過程中使用劇毒、高毒農藥的違法行為,明確了處罰措施,以加大對危害中藥材質量安全行為的懲處力度,保證人民群眾用藥安全。

“片仔癀”等“國家秘密”將被特殊保護

中醫藥法提出:“中醫藥傳統知識持有人對其持有的中醫藥傳統知識享有傳承使用的權利,對他人獲取、利用其持有的中醫藥傳統知識享有知情同意和利益分享等權利。”“國家對經依法認定屬於國家秘密的傳統中藥處方組成和生産工藝實行特殊保護。”

陳珞珈説,中醫藥傳統知識産權有巨大商業價值和文化價值。在國內,許多資源被無序開發,中醫藥特有名稱被濫用,中醫藥特有標誌被商業性複製,中藥道地藥材被倣冒……

專家認為,中醫藥法將有針對性地保護中醫藥傳統知識産權,有利於保護那些寶貴遺産的延續和發展,促進醫學界和科學界對中醫藥傳統知識智力成果的承認、傳播和利用,保障中醫藥傳統知識資源商業化開發利益的公平分享。

“張悟本”等“偽大師”不得“忽悠”

近年來中國養生保健服務行業發展迅速,總體適應人民群眾對健康服務的需求,同時也存在標準缺失、服務不規範等問題。中醫藥法規定:“國家發展中醫養生保健服務,支持社會力量舉辦規範的中醫養生保健機構。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規範、標準由國務院中醫藥主管部門制定。”

隨著中醫藥法出臺,規範中醫養生保健行為有法可依。黃薇説,我國將加大對中醫藥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針對中醫診所和中醫醫師非法執業、醫療機構違法炮製中藥飲片、違法配製中藥製劑、違法發佈中醫醫療廣告等違法行為規定了明確的法律責任。

王耀獻指出,我國應加快制定相關中醫養生保健類規範和標準,研發推廣中醫養生保健類技術、産品、設備,加大中醫養生保健服務技能型人才培養培訓,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豐富服務內容。

他説,政府應引導社會力量舉辦規範的中醫養生保健機構,鼓勵中醫醫療機構為中醫養生保健機構規範發展提供支持;支持建立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行業組織,推動負面清單制度和第三方認證作為中醫養生保健服務市場管理的主要方式。同時,充分利用互聯網等媒介,進一步加大中醫藥健康知識宣傳普及力度,引導群眾規範就醫、理性養生。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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