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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出新規為小學生減負 呼籲家長慎加“課外餐”

2016-12-26 19:0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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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長沙12月26日電(記者 袁汝婷)學生課業負擔過重是長期以來困擾基礎教育發展的頑症。為此,長沙市教育局日前出臺《長沙市減輕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六項規定(試行)》,對作息制度、作業佈置、考試和評價方式等作出要求,從2017年1月1日起生效。

規定指出,小學上午上課時間不得早于8:30,每天在校學習時間(含自習)不超過6小時。開足、上好體育課。安排好大課間活動或課間操、眼保健操,保證學生在校期間每天陽光體育鍛鍊時間不少於1小時。

同時,嚴禁學前教育“小學化”,不得在學前教育階段開展“小學化”文化知識教學。小學階段嚴格按照課程標準開展教學,不得提前和加快教學進度,不得拔高教學要求。

家庭作業一直是小學生課業負擔的重點。為此,該規定作出多項具體要求,例如小學一、二年級不留書面家庭作業,小學三至六年級書面家庭作業原則上控制在每天1小時以內。此外,不得佈置超越小學生能力的作業,切實減少簡單記憶、機械重復的練習,精心選擇與學生基礎相適應的、重在遷移運用的作業等。

該規定明確:不得要求家長批改教師佈置的作業,不得佈置由家長完成或需要家長代勞的書面作業(如各種評比、評獎活動組織孩子通過微信投票點讚)。

此外,該規定還嚴格規範招生入學和辦學行為,要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舉行任何形式的選拔性文化考試,不得以招收特長生或特色招生為名招收擇校生。嚴禁舉辦與招生入學挂鉤的“佔坑班”。學校對學生實行均衡編班,均衡配置教師,嚴禁分重點班、實驗班、文化特長班等。嚴禁學校組織學生利用寒暑假、週末、節日及課餘時間進行成建制補課。

在該規定的附件中,長沙市教育局還附上一封給家長的倡議書,呼籲家長慎選“課外加餐”,以免孩子在各種補習班、興趣班中疲於奔命,扼殺孩子的興趣,養成“課內不聽課外補”的惰性。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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