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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中南半島的“平安航道”

2016-12-26 21:4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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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中南半島的“平安航道”--中老緬泰湄公河流域執法安全合作5週年綜述

新華社北京12月26日電(記者 劉奕湛)2011年10月31日,湄公河流域執法安全合作會議在北京召開,中老緬泰四國發表《聯合聲明》,建立了湄公河流域執法安全合作機制。

同年12月10日,中老緬泰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首航儀式在雲南西雙版納關累港舉行,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正式啟動。

剷除盤踞在“金三角”地區“糯康犯罪集團”

2011年10月5日13時許,中國籍貨船“華平”號和緬甸籍油船“玉興8”號在湄公河孟喜島水域被劫持,13名中國籍船員遭槍殺並被拋屍入水,該案被稱為“10·5”案件,自此湄公河國際航運被迫停航。

事件發生後,針對湄公河流域嚴峻的安全形勢,中老緬泰四國執法部門多次召開闔作會議,各方同意于2011年12月開展聯合巡邏執法、設立四國聯合巡邏執法指揮部和治安突出問題聯合調研工作組。

2011年12月10日,10艘商船跟隨聯合巡邏執法船一同起航,湄公河國際航運全面恢復通航。隨著聯合巡邏執法的進行,“10·5”案件偵破工作也在緊鑼密鼓地進行當中,經中老緬泰四國軍警艱苦卓絕的努力,2012年4月25日,“10·5”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糯康在老撾被抓獲。5月10日,中老警方在老撾萬象瓦岱機場舉行了移交儀式,糯康被押解回國。

11月6日,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運輸毒品罪、綁架罪、劫持船隻罪數罪並罰,判處被告人糯康、桑康·乍薩、依萊死刑;以故意殺人罪、綁架罪、劫持船隻罪數罪並罰,判處被告人扎西卡死刑;以故意殺人罪、綁架罪、劫持船隻罪數罪並罰,判處被告人扎波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以劫持船隻罪判處被告人扎施波有期徒刑八年;同時判決六被告人連帶賠償各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共計人民幣六百萬元。

“10·5”案件的成功破獲和公正審判,既為13名遇害同胞申冤昭雪,回應了四國民眾期待,也實現了四國在聯合偵查、聯合審訊、證據交換、出庭作證等方面的突破,開創了國際執法合作與司法合作的先河。

“平安航道”聯合掃毒碩果纍纍

在中方倡議下,中老緬泰四國于2013年4月開展了首屆“平安航道”聯合掃毒行動,至今已連續開展3屆,參加國家也由最初的中老緬泰四國擴大為中老緬泰越柬六國。

3年來,“平安航道”累計破獲涉及湄公河流域毒品犯罪案件1.9萬起,抓獲犯罪嫌疑人2.4萬名,繳獲各類毒品52.4噸及易制毒化學品370噸,極大震懾了湄公河流域販毒團夥,被聯合國毒罪辦視為地區性禁毒合作典範。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2013年3月中老兩國利用執法船艇在湄公河“金三角”上遊孟巴裏奧水域截獲運毒船隻,繳獲毒品片劑570多公斤,抓獲犯罪嫌疑人5名(其中4名中國籍,1名泰國籍),扣押中國籍運毒船隻1艘。

“平安航道”聯合掃毒行動開展以來,有效提升了各國執法能力和水平,有力促進了沿岸各國社會經濟發展,並逐漸形成了同舟共濟、守望相助、包容並蓄、平等互利的“湄公河精神”。

目前,“平安航道”行動輪流承辦模式已基本固定下來,在毒情交流、情報交換、大案協作等領域都進行了大膽有益的合作嘗試,是集體智慧和共同努力的結果,能夠凝聚應對毒情挑戰、打擊毒品犯罪的巨大合力。

面對湄公河流域傳統跨國犯罪與新型跨國犯罪相互交織,區域發展面臨的安全威脅新形勢新挑戰,各國執法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反恐、網絡安全、邊境管控、禁毒等領域的協調與配合,共同提升合作層次,走出一條共建、共享、共贏的地區安全之路。

開展執法能力建設合作 聯合巡邏執法常態化

5年來,中老緬泰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已成功開展53次聯合巡邏執法勤務,共派出執法人員8256人次,執法船艇393艘次,總航程2.6萬餘公里。

一系列成果離不開各方的協調和統一行動,2011年12月在中國雲南西雙版納州關累港設立了湄公河聯合巡邏執法聯合指揮部,次年搬至景洪。中老緬泰四國還在湄公河沿岸設立了旱泉灘(中國)、孟莫(老撾)、班相果(老撾)聯絡點,並派駐了執法人員。

自2012年以來,中老緬泰四國連續3次組成聯合工作組,沿湄公河中國關累港至泰國清盛港一線,圍繞航運安全與恢復情況、治安形勢與犯罪團夥、各國採取的措施與效果等議題開展聯合調研。

聯合工作組深入“金三角”腹地,與沿岸軍警、海事航運部門和船民村民進行會談、走訪,及時掌握湄公河流域最新治安動態,聽取聯合整治的意見和建議。四國建立情報工作聯絡渠道,圍繞沿岸犯罪團夥與案件線索等定期開展情報信息交流。

此外,我國還根據各方實際需求,向老撾和緬甸援助警用物資,為老緬泰三國量身定制了實戰培訓計劃,先後舉辦多期情報交流、船艇駕駛、邊防執勤業務及語言等多個培訓班,培訓老緬泰執法人員600余人。

經過近5年的共同努力,湄公河流域執法安全合作已常態化,四方交流交往日益密切,合作領域和執法模式不斷深化和拓展,探索建立了突發情況聯處、安全形勢信息互通、執法能力建設互助、水上聯合搜救、平安航道聯合掃毒等執法合作機制,湄公河流域走私、偷渡、涉恐、販毒、販槍等跨國違法犯罪活動得到了有效整治。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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