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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時評:勿讓互聯網金融創新的善意結出惡果

2016-12-27 16:2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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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27日電(記者 吳雨)眼下,招財寶涉嫌私募債違約一事持續發酵。降低理財門檻、引入保險增強保障等措施,本是互聯網創新的善意,卻被有些人在變相突破監管中變了味兒,結出了潛藏風險的惡果。對監管來説,拿捏好創新和風險間的平衡是一門學問,建立互聯網金融發展的長效機制迫在眉睫。

互聯網金融機構1元錢起投的理財産品,因門檻低、觸手可及而備受青睞,不少投資者無暇分析背後的風險。直到近期,招財寶在被監管叫停的私募債發生了3.12億元違約之後,才將“創新”背後的“貓膩”,一層層袒露在懵懂的投資人面前。

招財寶發生違約的企業私募債是2014年12月發佈的,正值互聯網金融發展如火如荼之際。餘額寶客戶保有量達到高峰,P2P平臺如雨後春筍般發展起來,私募、眾籌産品爭相入駐互聯網理財平臺。在瘋狂的增長下,監管的包容被部分互聯網金融機構視為“蛻變”的空隙。沒有“金剛鑽”,找持牌機構合作也要攬下“瓷器活”;投資人不符合監管要求,大項目“多期拆分”也要賣出去。隨著越來越多的“跨界合作”,讓多頭監管的問題開始凸顯。互聯網金融創新開始演變成監管套利和變相違規,非法集資、卷款跑路事件層出不窮。

互聯網金融疾速發展時,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有時也會失靈,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需要及時透過監管規範和整肅行業發展。2015年7月,央行等十部門聯手發文,為規範互聯網金融拉開大幕。隨後網貸新規出臺,多地叫停區域性股權市場與互聯網平臺合作,風險專項整治工作穩步推進。當前,互聯網金融行業正一步步回到正軌。

在互聯網金融創新面前,監管滯後不可避免,這要求監管的眼光必須放長遠。互聯網金融是新興事物,需要邊發展邊研究邊規範,在找出金融監管體制短板的同時,建立互聯網金融發展的長效機制。當監管明確了互聯網金融機構的市場準入、業務邊界、監管主體以及日常監管標準,互聯網金融才能更放心大膽地創新,真正結出善意的“果實”。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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