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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出臺地方立法規範“邊境管理”

2016-12-29 17:4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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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昆明12月29日電(記者 白靖利)雲南省人大常委會29日發佈消息,《雲南省邊境管理條例》將於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明確了雲南各級政府、外事部門、公安機關及公安邊防部門等部門的責任和權力,對國界、出境入境、進出邊境地區等方面的管理進行了細化。

據介紹,該條例對個人和單位在邊境上的活動進行了較為明確的規定,如禁止在邊界線我方一側一定範圍內新建永久性建築或者設施,毗鄰國家邊境地區居民入境停留、進行臨時勞務用工、通婚的,分別應該辦理相應手續。

雲南省與越南、老撾、緬甸三個國家毗鄰,邊境線長約4060公里,有25個邊境縣(市),邊境管理工作繁重。目前國內尚未出臺邊境管理方面的專門法律,在邊境管理體制機制運行等方面存在諸多困難。

2013年初,雲南省啟動邊境管理立法工作,經過對涉及邊境的8個州市、25個縣市以及邊境一線的邊檢站、邊境通道等進行實地調研、論證和徵求意見。上述條例於今年12月15日經雲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雲南省人大常委會外事華僑工委主任張建國説:“這部法律將加強邊境有序管理,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提高雲南省以法治邊的能力和水平,進一步推動邊疆地區經濟發展,更好服務雲南省沿邊開放和‘一帶一路’建設。”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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