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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出臺鹽業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2016-12-30 12:54 來源: 浙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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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浙江省鹽業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正式公佈,在堅持食鹽專營、確保食鹽質量安全和供應安全的基礎上,鼓勵食鹽生産和批發企業産銷一體,鼓勵社會資本進入,釋放市場活力。

此次改革最明顯的特點就是改革政府定價機制,由企業自主定價。各級價格管理部門將加強對食鹽零售價格的市場監測,特殊情況下可依法採取價格干預或其他緊急措施,防止我省普通食鹽價格異常波動。

省經信委相關負責人説,“鹽改”取消了食鹽定點生産企業只能銷售給指定批發企業的規定,允許生産企業進入流通和銷售領域,自主確定生産銷售數量並建立銷售渠道,以自有品牌開展跨區域經營;取消食鹽批發企業只能在指定範圍銷售的規定,允許向食鹽定點生産企業購鹽並開展跨區域經營,省級食鹽批發企業可開展跨省經營,省級以下食鹽批發企業可在本省範圍內開展跨區域經營。(記者 金梁)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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