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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全面禁止加工銷售珊瑚礁、硨磲及製品

2017-01-02 16:2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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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海口1月2日電(記者 李金紅、吳茂輝)記者從海南省有關部門獲悉,為保護海南省海域的珊瑚礁、硨磲及其生存環境,促進海洋生態環境改善,海南于1月1日起全面禁止加工銷售珊瑚礁、硨磲及其製品。

海南省工商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2016年11月30日,海南省第五屆人大常委會第24次會議通過了《海南省珊瑚礁和硨磲保護規定》要求,從1月1日起,全面禁止海南島出售、購買、利用珊瑚礁、硨磲及其製品,禁止利用珊瑚礁、硨磲為原材料製作旅遊紀念品、裝飾觀賞品或者其他製品;禁止利用珊瑚礁、硨磲及其碎體燒制石灰或者作為其他建築材料;禁止網絡交易平臺、商品交易場所,為違法出售、購買、利用珊瑚礁、硨磲及其製品提供交易服務。

該負責人表示,各級工商部門還將對海南硨磲加工點,珊瑚礁、硨磲及其製品經營專賣戶開展“面對面、一對一”行政約談,並對加工、出售、收購、利用、運輸、攜帶、寄遞珊瑚礁、硨磲及其製品的經營主體責令限期停止加工、停止銷售、全面下架退市處理。海南省內全部經營主體停止加工、停止銷售、全面下架退市工作須于1月12日前全部完成。

對於整改不到位、不按規定時間節點主動下架退市的經營戶、加工點,海南省工商局將依法取締非法加工點,嚴厲查處銷售、購買、利用珊瑚礁、硨磲及其製品的違法違規行為,對查獲的重大案件及時曝光,及時錄入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平臺,實施信用監管,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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