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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公安啟動境外非政府組織登記備案工作

2017-01-03 09:45 來源: 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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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區公安廳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辦公室制定了《寧夏回族自治區境外非政府組織活動領域和項目目錄、業務主管單位名錄》和《境外非政府組織代表機構登記和臨時活動備案辦事指南》,自2017年1月1日正式啟動境外非政府組織登記備案工作。

按照規定,凡符合在境外合法成立、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在境外存續2年以上並實質性開展活動等5項條件的境外非政府組織,可以在中國境內登記設立代表機構。境外非政府組織的申請程序為根據本組織業務範圍、活動地域和開展活動的需要,向相應單位提出擔任該組織設立代表機構業務主管單位的申請。經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後,向自治區公安廳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辦公室提交申請設立代表機構登記的文件材料。境外非政府組織代表機構名稱、首席代表、住所等事項發生變化,應當自業務主管單位同意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登記管理機關對符合條件的及時予以變更。(記者 李錦)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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