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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局辦公室關於印發《糧食行業危險化學品安全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

2017-01-04 14:00 來源: 糧食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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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糧食局辦公室關於印發《糧食行業危險化學品
安全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
國糧辦儲〔2016〕36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糧食局,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中航工業集團公司: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88號)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方案》,國家糧食局制定了《糧食行業危險化學品安全治理實施方案》,現印發你們貫徹執行。

國家糧食局辦公室
2016年12月30日

(此件公開發佈)

糧食行業危險化學品安全治理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安全生産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決策部署,全面加強糧食行業危險化學品安全治理,有效防止糧食行業危險化學品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産安全,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關於安全生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嚴格執行安全生産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人民利益至上,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加強督導,嚴格管理,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産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不斷鞏固和促進糧食行業危險化學品管理和使用的安全、規範。

二、工作目標

糧油倉儲單位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得到有效落實;涉及儲糧化學藥劑管理和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和危險源得以更好地掌握和管控,儲糧化學藥劑管理和使用進一步規範、完善,相關制度標準執行力進一步增強;糧堆熏蒸及害蟲防治等用藥安全問題得到整治,涉藥安全防護水平和應急救援能力顯著提高,涉藥致人死亡事故得到進一步遏制。

三、組織領導

國家糧食局組織領導糧食行業危險化學品安全治理工作,研究部署推動各項具體工作落實。各地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各中央糧食企業負責組織開展好本地區、本單位涉糧危險化學品安全治理工作。

四、時間進度和工作安排

2016年12月開始至2019年10月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部署階段(2016年12月)。國家糧食局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方案》的要求,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分級職責、治理內容、工作措施等,就開展糧食行業危險化學品安全治理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二)整治階段(2017年1月至2019年9月)。地方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各中央糧食企業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認真實施、持續發力,堅持定期、不定期開展督查,及時指導解決儲糧化學藥劑安全治理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各類糧油倉儲單位要嚴格落實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標準,強化儲糧化學藥劑的規範管理與使用,切實排查消除隱患,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三)總結階段(2019年10月)。各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各中央糧食企業要認真總結工作經驗和治理成果,正式報送國家糧食局,由國家糧食局匯總後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五、治理內容和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排糧油倉儲單位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

1.梳理儲糧化學藥劑。結合儲糧蟲螨調查公益性專項研究,對照危險化學品品種目錄,對儲糧化學藥劑進行分類和梳理,明確藥性特點、用途範圍、負面清單,提煉管理和使用要點,指導行業實踐。(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2.開展儲糧化學藥劑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在梳理儲糧化學藥劑的基礎上,認真組織、持續開展對糧油倉儲單位管理和使用儲糧化學藥劑各環節的風險摸排、問題整治,推動重大危險源跟蹤督辦;建立健全領退用制度和臺賬,倡導“零庫存”。(2018年3月底前完成)

(二)堅決有效防止儲糧化學藥劑相關事故

3.加強儲糧化學藥劑管理。包括藥劑採購、運輸、裝卸、儲存以及廢棄物、報廢藥劑處理等全過程管控,完善藥劑進出倉管理登記手續和職業衛生保障措施,督導相關標準落地執行。存放藥劑的庫房應當滿足相關要求,並嚴格執行“五雙”管理。(2018年3月底前完成)

4.加強儲糧化學藥劑重大危險源管控。督促糧油倉儲單位落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完善監測監控設備設施,對重大危險源實施重點管控。督促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建立地方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和在地中央糧食企業與地方安全監管部門之間的儲糧化學藥劑重大危險源信息共享機制。(持續推進)

5.促進儲糧化學藥劑使用的安全規範。以熏蒸殺蟲、害蟲防治等為作業重點,以選擇藥劑、設定藥量、熏蒸備案、作業防護、氣體檢測等為關鍵環節,根據相關制度標準,結合“一規定兩守則”行業全員培訓,切實提高從業人員的應知應會和實際操作水平,嚴格規範儲糧化學藥劑使用行為,落實責任,確保安全。(2018年3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9月深化提升)

(三)鞏固完善儲糧化學藥劑安全的長效機制

6.加強儲糧化學藥劑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以培訓貫徹“一規定兩守則”為基礎,大力推進儲糧化學藥劑安全宣傳普及,創新方式方法,正面主動引導,開展形式多樣的宣普活動,不斷提高全行業的安全意識和對儲糧化學藥劑的科學認知水平。(“一規定兩守則”培訓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其他工作持續推進)

7.推行儲糧化學藥劑安全標桿管理。發現和培育在儲糧化學藥劑管理和使用方面安全規範、成效顯著的糧油倉儲單位,通過交流、報道等方式推介典型,樹立行業或區域標桿,推廣其先進經驗和做法,形成模範帶動效應。(2018年3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9月深化提升)

8.推動科技支撐強化安全保障能力。引導糧油倉儲單位加大安全投入,配置便攜式有害氣體檢測儀、呼吸器等設備,加強應急設施和防護裝置配備,加強儲糧化學藥劑應急預案管理,並更多采用非化學藥劑害蟲防治方法,科技支撐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持續推進)

(四)督促指導糧食質量檢驗機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

9.強化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指導糧食質量檢驗機構、糧油質量檢化驗室建立完善危險化學試劑、有毒有害物質安全管理制度,明確責任要求,加強管理;改善存放條件,確保儲存環境規範;做好分類存放、科學保管,確保儲存安全;定期開展自查,嚴格落實購買審批、安全規範存放、雙人雙鎖保管、使用流向登記等各項制度。督促糧食質量檢驗機構、糧油檢化驗室加強危險化學試劑、有毒有害物質安全管理,明確責任,落實各項要求,避免發生安全事故。(持續推進)

10.加強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宣傳培訓。開展對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知識培訓,增強責任意識,提高管理水平;以“食品安全宣傳周”“糧食科技活動周”等為載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普及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及管理常識。(培訓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宣傳活動持續推進)

此外,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各中央糧食企業應在職責範圍內對相關涉糧科研機構管理和使用危險化學品提出要求、加強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區、各單位要按照分級職責和進度安排,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並確定1名處級聯絡員和1名工作人員負責日常工作聯絡和協調,于2017年1月25日前將具體實施方案和聯絡員、工作人員名單一併報送我局倉儲與科技司倉儲管理處。

(二)各地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糧食行業危險化學品安全治理工作,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取得實效,並按季度向國家糧食局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國家糧食局將定期通報工作信息,並適時組織對各地區、各單位開展治理工作的情況進行督查。

聯 係 人:皇甫志鵬、袁海波

聯絡電話:010-63906954/6929/6934(傳真)

E-mail:cangchu@chinagrain.gov.cn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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