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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級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資金實行按月劃入

2017-01-06 11:14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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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適應就業流動性需求,方便廣大職工參保轉移接續,今年起,省級職工醫療保險資金徵繳將由原來的按年度繳納變更按月徵收繳納,省級參保職工社保卡內醫保個人賬戶資金劃入辦法,也由原來的每年年初一次性全額劃入,改變為按月逐步劃入。

按新的徵繳辦法,省級各參保單位現需每月在規定期限內到省社會保險服務局辦理繳費申報手續,每月11日前,領取經審核後的本單位當月醫療生育保險繳費通知後,由用人單位按核定標準繳納本單位醫療和生育保險費,待繳費實際到達醫保徵收賬戶後,省社會保險服務局將按政策規定的比例向省級參保職工劃撥醫保個人賬戶資金。如因單位未及時申報、未及時繳費等原因導致繳費延遲等情形的,所在單位參保職工的醫保個人賬戶資金劃撥也將同步順延。

省級參保職工享受省級職工醫保門診特殊病慢性病待遇的,在西寧地區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藥刷卡結算時,個人賬戶有餘額時先由個人賬戶支付,個人賬戶無餘額時可在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按門診慢性病特殊病相關政策刷卡結算。  (記者 張蘊)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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