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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臺新版城市更新暫行措施 大幅提高保障房配建比例

2017-01-06 15:5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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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深圳1月6日電(記者 趙瑞希)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5日舉行新聞通氣會表示,新版《關於加強和改進城市更新實施工作的暫行措施》提出,多渠道籌集建設保障性住房。預計“十三五”期間通過提高城市更新配建比例等舉措,將配建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人才公寓建築面積662萬平方米,較“十二五”期間提高133%。預計通過現狀舊工業區調整規劃功能途徑,至2020年可提供300萬平方米左右的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

新版《關於加強和改進城市更新實施工作的暫行措施》已于1日正式實施,共七部分31條,與上一版相比,新增條款18條,修改或保留13條。

新版措施提出,城市更新要多渠道、全方面加大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的籌集、建設力度。

一是大幅提高城市更新項目的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其中,城中村及其他舊區改造為住宅的更新項目的基準配建比例由8%至12%提高到15%至20%;工改居更新項目的基準配建比例分別由16%至20%提高到30%至35%。二是城市更新項目中15%至20%的商務公寓建成後移交政府,作為人才公寓。移交政府的商務公寓免繳地價,建成後由政府按照公共租賃住房的回購方式回購,産權歸政府所有,納入全市住房保障體系由住房建設主管部門進行管理。

通過上述提高配建比例、配建人才公寓兩大舉措,預計“十三五”期間城市更新將配建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人才公寓建築面積662萬平方米,與“十二五”期間配建284萬平方米相比,配建規模將提高133%。

此外,新版措施還鼓勵軌道站點周邊、符合條件的現狀舊工業區調整規劃功能用於建設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

經初步測算,通過該方式,預計到2020年可提供300萬平方米左右的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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