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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佈“新高考”招生方案 考生每次可填報志願不超過80個

2017-01-06 19:5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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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杭州1月6日電(記者 余靖靜)作為全國兩個高考綜合改革試點之一,浙江6日公佈了“新高考”的招生方案。按照改革方案的要求,錄取不分批次,實行專業平行投檔,填報志願與投檔按考生成績分段進行,考生每次可填報志願不超過80個。

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介紹,作為綜合改革方案在錄取環節的進一步細化,新高考招生錄取方案經浙江省政府批准。其中,普通類招生錄取將改現行的“分批招生”為“不分批次”。其中平行錄取,改現行的“分批填報志願和錄取”為“按學生成績分段填報志願分段錄取”,改“以院校為單位的平行志願”為“以專業(類)為單位的平行志願”。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副院長馮成火説,實行專業平行志願後,考生每次可填報志願不超過80個。投檔時以符合所填報志願的選考科目範圍為前提,以一所院校的一個專業(類)作為一個志願單位,按高考總分直接投到考生所填報的具體院校的具體專業(類),由於投檔單位是專業(類),所以就沒有專業服從。新高考後,考生無論選考哪3類科目,相比原來的文理分科,可選擇的專業覆蓋面均擴大到66.6%以上。

馮成火説,改以院校為單位的平行志願為以專業(類)為單位的平行志願,旨在解決考生專業選擇問題,有效避免先選院校誌願被服從調劑到自己不喜歡專業的現象發生。此舉也將促進院校注重內涵建設,強化專業特色。

據介紹,按此招生方案,浙江將按實考人數的一定比例分段填報志願和投檔錄取,即根據高考總分,分別按實考人數的20%、60%(累計)、90%(累計)分三段,第一段考生先填報志願,隨即投檔錄取,剩餘計劃重新公佈,未被錄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報志願,再投檔錄取,依此類推。第三段志願填報和錄取後,如仍有院校專業(類)未完成計劃的,經院校申請可適當擴大比例徵求志願。

另據介紹,高考總分相同的考生,依據位次、志願順序投檔。考生位次依據所有考生總分確定,總分相同則按文化總分、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外語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成績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為同位次。

作為全國兩個高考綜合改革試點之一,浙江省“新高考方案”從2014年秋季新入學的高一學生開始實施。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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