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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土地每十年“體檢”一次

2017-01-08 07:37 來源: 浙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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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版“土十條”正式發佈
土地每十年“體檢”一次

近日,省政府正式發佈《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給出了浙江土壤污染防治明確的任務書和時間表。

繼國家“土十條”之後,此次浙版“土十條”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農産品和人居環境安全為出發點,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風險管控、分類治理,落實各方責任,形成政府主導、企業施治、市場驅動、公眾參與的土壤污染防治機制,為建設美麗浙江、創造美好生活提供良好的土壤環境保障。

《方案》提出明確目標:到2020年,全省土壤污染加重趨勢得到初步遏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1%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到2030年,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均達到95%以上。

《方案》還分類列出了掌握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實施農業用地分類管控、加強污染地塊風險管控、加大未利用地保護力度、深化污染源頭綜合防治、開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復、嚴格污染防治執法監管、健全污染防治政策保障、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責任等多項土壤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努力為“兩美”浙江建設提供土壤環境保護保障。

近年來,全國部分地方出現“毒跑道”“毒地”,在威脅人們健康安全的同時,也暴露出有關部門在環保監管上的嚴重缺位。在浙版“土十條”中,每項土壤污染防治重點任務之後,都明確了牽頭單位與參與單位。例如,在“掌握土壤環境質量狀況”任務中的“開展土壤環境質量調查”一項,就明確省環保廳牽頭,財政、國土資源、農業、衛生計生等省有關部門參與,各市、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

值得注意的是,在“治土”方面,浙版“土十條”也提出了針對本土産業特色的創新亮點:到2020年底,我省將掌握化工(含制藥、焦化、石油加工等)、印染、製革、電鍍、造紙、鉛蓄電池製造、有色金屬礦採選、有色金屬冶煉等8個重點行業在産企業用地和關停企業原址中的污染地塊分佈及其環境風險情況,並建立10年為1個週期的土壤環境狀況調查制度。同時,建立覆蓋全省的土壤環境監測網絡,促進土壤環境管理信息化。(記者 江帆)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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