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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社保卡可當身份憑證辦理人社業務

2017-01-13 15:1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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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海口1月13日電(記者 伍鯤鵬)記者從海南省人社廳獲悉,海南省已全面啟動社保卡辦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各項業務(簡稱“人社業務”),參保人持社保卡即可當作身份憑證辦理91項業務。

據悉,持社保卡可辦理《海南省社會保障卡應用考核目錄(試行)》所列的91項人社業務,具體涉及培訓就業、社會保險公共業務、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人事人才等業務領域。

同時,海南省各市縣還可在現有《海南省社會保障卡應用考核目錄(試行)》的基礎上,擴展人社業務辦理項目,實現社保卡在人社領域業務應用全覆蓋。

據了解,海南省將於2017年1月底完成社保卡讀卡器採購工作,確保全省所有經辦窗口能夠通過社保卡辦理人社業務。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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