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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設“貸款週轉金”助小微企業解融資難

2017-01-13 16:3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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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昆明1月13日電(記者 侯文坤)根據日前出臺的《昆明市小微企業應急貸款週轉資金管理辦法(試行)》,昆明將開展小微企業應急貸款週轉金業務,按照不低於1.2億元的資金規模,可提供一次最多1000萬元的企業到期貸款續貸支持,幫助小微企業緩解融資壓力,防範和化解小微企業流動資金鏈斷裂引起的風險。

根據管理辦法,“貸款週轉金”專項用於支持昆明市生産經營正常、市場前景較好、資金週轉暫時出現困難、且有銀行貸款的小微企業按時還貸、續貸提供臨時短期墊資服務。貸款週轉金由市級財政統籌安排資金和昆明産業開發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配套出資設立。其中,市財政首期統籌安排6000萬元,並根據資金使用和企業需求情況,逐步增加資金的規模;昆明産業開發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按照不低於市級財政資金1:1配套出資,資金由昆明産業開發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負責籌集。

昆明市工信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貸款週轉金管理和使用實行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的方式,堅持資金封閉運行、公司運作、滾動使用、控制風險的原則。企業每次使用貸款週轉金的時間原則上不超過15個工作日,特殊原因最長不超過30個工作日;申請貸款週轉金額度不高於企業當期應當歸還銀行貸款額度的80%、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單個企業在1個完整會計年度內,累計使用貸款週轉金額度不超過1500萬元。為提高貸款週轉金的使用效率,貸款週轉金實行有償使用,前15個工作日內,資金使用日綜合費率為0.4‰;超過15個工作日的,超過部分資金使用日綜合費率為0.8‰。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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