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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推動第三方支付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 保護消費者資金安全

2017-01-13 18:0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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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月13日電(記者 吳雨、劉錚)中國人民銀行13日發佈新規,明確非銀行支付(即第三方支付)機構應將部分客戶備付金交存至指定機構專用存款賬戶,首次交存的平均比例為20%左右,最終將實現全部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

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建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制度,主要目的是糾正和防止支付機構挪用、佔用客戶備付金,保障客戶資金安全,並引導支付機構回歸業務本源。央行將認真貫徹落實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相關決策部署,維護金融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更好地促進支付服務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客戶備付金是支付機構預收其客戶的待付貨幣資金,不屬於支付機構的自有財産,屬於支付機構客戶。保障客戶備付金安全,涉及公眾利益,一直是央行對支付機構監管的重中之重。當前客戶備付金的規模巨大、存放分散,存在被支付機構挪用等一系列風險隱患。

根據央行安排,各支付機構首次交存的具體比例根據業務類型和分類評級結果綜合確定,交存金額根據上一季度客戶備付金日均餘額計算,每季度調整一次。

央行有關負責人解釋説,央行或商業銀行不向備付金賬戶計付利息,防止支付機構以“吃利差”為主要盈利模式,理順支付機構業務發展激勵機制,引導其回歸提供小額、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務的宗旨。第一步實施的20%左右的交存比例對支付機構的日常經營影響不大,也不會影響支付市場平穩發展。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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