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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對7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

2017-01-13 19:5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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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月13日電(記者 王都鵬、劉慧)中國證監會13日通報,近日,證監會依法對7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

1宗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中,江蘇文峰集團有限公司簽署協議,轉讓其持有的文峰大世界連鎖發展股份有限公司1.1億股股權(佔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4.88%)給陸永敏,雙方協商確定的轉讓價款總額為8.635億元。經查,該股權轉讓實際是以自然人陸永敏的名義代文峰集團持有。文峰集團、陸永敏是股份代持事項的直接參與者與信息披露義務人,均未按照相關規定及時披露。依據證券法,證監會決定對文峰股份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40萬元罰款;對文峰集團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40萬元罰款;對陸永敏給予警告,並處以40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徐長江給予警告,並處以20萬元罰款;對12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分別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萬元至10萬元不等的罰款。

1宗操縱市場案中,盛巍使用其本人賬戶,利用資金優勢,以漲停價大量申報買入“英威騰”股票,拉抬、維持該股股價,隨後反向賣出,獲利約51萬元。依據證券法,證監會決定沒收盛巍違法所得約51萬元,並處以約153萬元罰款。

1宗短線交易案中,時任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孟潔以股權激勵股票期權行權方式買入“世茂股份”股票45萬股,時隔數日,孟潔的個人證券賬戶累計賣出所持“世茂股份”股票11萬股,盈利約28.8萬元。經查,上述賣出“世茂股份”股票的決策由孟潔的朋友康某作出,交易由康某具體操作。案發後孟潔已主動將相關收益上繳給世茂股份。同時,孟潔在調查過程中積極配合調查,及時提供相關資料。依據證券法,上海證監局決定對孟潔給予警告。

另外通報的4宗案件中,分別為2宗內幕交易案,1宗仲介機構違法違規案和1宗從業人員違法買賣股票案。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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