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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強化領導責任 “一把手”保一方平安

2017-01-17 10:17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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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以綜治責任書形式強化各級黨委、政府“保一方穩定”的政治責任。歷屆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一任接著一任幹,長期堅持並創新發展。省委書記、省長已連續19年與設區市市委書記、市長簽訂綜治責任書。多年來,福建省社會大局持續平穩,群眾安全感始終保持在92%以上,在中央綜治考評中連續12年進入優秀省行列。

每年年初,由省委書記、省長與各設區市市委書記、市長“一對一”簽訂綜治責任書,並同步向近200個省綜治委成員單位、省直機關、中央駐閩單位、人民團體和企事業單位下達目標管理責任書。各市、縣(區)和鄉鎮(街道)逐級傳導壓實綜治責任,黨政主要領導層層簽訂(下達)綜治責任書,以“一把手”的率先垂范形成了上下貫通、橫向聯通的綜治責任網。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綜治聯合激勵和聯合懲戒機制建設,把綜治領導責任制落實情況與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業績評定、職務晉陞、獎勵懲處等挂鉤,把平安創建績效與幹部群眾切身利益挂鉤。據悉,各級綜治委相繼建立了綜治目標管理、述職報告、實績檔案以及五部委聯席會議等制度,將執行綜治領導責任制的情況,作為各級黨委常委會向同級全委會報告、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幹部年度述職報告的重要內容,並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評價考核內容。

每年綜治領導責任制考核評價結果記入綜治實績檔案,報省委組織部存檔。在平安創建績效與幹部群眾切身利益挂鉤方面,明確對考核評價為優秀等次和授牌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地區和單位,可參照文明單位、績效考評獎勵辦法出臺激勵政策並進行獎勵。

除此之外,每年,省委書記、省長親自審定綜治考核評價辦法,省“兩辦”組織開展省市黨政主要領導綜治責任書落實情況調研督導和考核評價,並在具體組織實施上,實行考評分組、量級競賽。

圍繞誰來問責、問誰的責、怎麼問責、什麼情況下問責,出臺《福建省健全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實施辦法》,細化明確黨政領導班子、領導幹部應當進行責任督導和追究的七種情形,包括轄區治安秩序嚴重混亂、連續發生重大刑事案件和群體性事件等,用好用足通報、約談、掛牌督辦、一票否決、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七種責任督導追究的方式和程序,用真通報、真約談、真督辦、真問責解決以往一票否決權制應用難、落實難的問題。

同時,明確工作人員不依法辦事或不作為、亂作為,參照領導幹部責任督導和追究方式進行追責,形成“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的氛圍。這些問責措施,極大地推動了綜治領導責任制的落實。(記者 林麗明)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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