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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首次明確快遞禁寄物品範圍

2017-01-19 16:1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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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月19日電(記者 趙文君)“快遞香煙不能超過兩條、血液製品不能寄遞”。記者19日從國家郵政局獲悉,國家郵政局等部門近日聯合發佈《禁止寄遞物品管理規定》,這是我國首次明確禁止寄遞物品的概念內涵。

新規從適用範圍等多方面對禁止寄遞物品作出明確的規範性要求,同時發佈禁止寄遞物品指導目錄。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各類物品,危及寄遞安全的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放射性等各類物品,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禁止寄遞的其他物品,都屬於禁止寄遞物品範圍。

國家郵政局市場監管司安全監管處處長夏新東表示,新規充分考慮寄遞渠道安全管理的屬性特點,對禁寄物品範圍進行了較為清晰的界定。同時著重強調了寄遞用戶交寄義務,加大了對於違反禁止寄遞物品的責任追究力度。如果寄遞企業發生違規收寄行為,且造成嚴重後果,將可能面臨最高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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