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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組部、科技部聯合印發《科研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

2017-01-20 14:57 來源: 科技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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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機制 拓寬視野 建設高素質科研事業單位領導人員隊伍
——中組部、科技部聯合印發《科研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

日前,中組部、科技部聯合印發《科研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對科研事業單位領導人員選育管用各個環節作出具體規定,為建設一支符合好幹部標準和科技人才成長規律的高素質科研事業單位領導人員隊伍提供制度支撐。這是中央繼2015年出臺《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這一管總制度之後,構建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1+X”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一同印發的還有宣傳思想文化系統、高校、中小學、公立醫院領導人員管理等4個暫行辦法。

從2015年下半年起,科技部會同中組部啟動文件的調研起草工作,在一年多時間裏,面向近800家院所和5000多名院所領導及科研人員開展問卷調查,先後召開10多次院所長座談會,實地調研中央和地方60多家院所,在廣泛徵求意見、反復修改完善的基礎上,最終出臺文件,這標誌著科研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有了專門性的制度規範,“參公管理”的現狀將被打破。《管理辦法》共分9章50條,明確了科研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的總體要求、任職資格和條件、選拔任用方式和程序、任期管理和考核評價要求、激勵保障和監督約束措施以及退休退出等規定,主要適用於中央部門所屬和省屬科研事業單位。《管理辦法》的主要特點和亮點是:第一,貫徹中央精神要求。堅持黨管幹部、黨管人才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用人導向,具體化好幹部標準,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強調政治責任、規範用權和作風建設,發揮黨組織領導和把關作用,注重激勵關懷與監督約束相結合,推進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第二,體現科技特色。針對科研單位專業性強、開放度高、創新活躍、探索性強等特點,強調專業化要求,打破身份等不合理的條框限制,暢通從各類人才中選拔領導人員的渠道,突出競爭性選拔,實行分類管理、分類考核,突出創新績效評價,鼓勵交流合作。第三,突出改革創新。針對科研事業單位反映突出的問題,注重從體制機制創新入手,大力推行聘任制,試行年薪、協議工資等靈活分配方式,允許適度兼職取酬,放開出國交流限制,允許獲得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對任期結束後繼續從事科研活動給予必要支持,明確規定建立容錯糾錯機制,解決簡單套用黨政領導幹部管理規定的問題,淡化“官本位”和行政化色彩,鼓勵改革創新、幹事創業。第四,統籌兼顧操作性和指導性。考慮到科研事業單位行業分佈廣、類型多樣,《管理辦法》對相關標準條件和程序,能細化、具體化的,儘量細化、具體化;尚需在實踐中摸索完善、逐步定型的,作出方向性、原則性規定,給部門、地方和單位留出探索空間,發揮基層主動性創造性。

下一步,科技部將會同中組部加強對政策的宣傳解讀和培訓,指導和推動各部門、各地方和各科研事業單位貫徹實施好《管理辦法》。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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