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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醫保基金審計監督 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實施——專訪審計署副審計長

2017-01-25 00:2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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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月24日電(記者 劉紅霞 鬱瓊源)審計署24日對外發佈2017年第1號公告,公佈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等醫療保險基金專項審計結果。審計署黨組成員、副審計長孫寶厚當天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對這份公告予以權威解讀。

問:審計署為什麼要對醫療保險基金進行審計?

答: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人民健康,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確定了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的任務。2016年8月,黨中央、國務院召開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對抓好全民基本醫保制度建設進一步提出了明確要求。對於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管理、分配和使用情況,以及各項醫療保險政策的執行情況,社會各界都極為關心。為促進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推進健康中國建設,深化全民基本醫保制度改革,保障醫療保險基金安全,提高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效益,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審計署自2016年8月至9月,組織地方審計機關開展了本次醫療保險基金審計。

問:從審計情況看,黨的十八大以來醫療保險工作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效?

答:黨的十八大以來,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繼續深化,醫療保險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基金運行總體平穩。

在醫保體系建設方面,建立了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疾病應急救治制度,積極推進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用較短的時間建立了覆蓋城鄉的基本醫療保障網,為實現人人病有所醫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保障水平方面,財政對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投入不斷加大,2015年各級財政投入補助資金和人均政府補助標準分別較2012年增長了67.69%和62.19%。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費用政策內報銷比例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患者實際報銷比例,在基本醫療保險基礎上提高了約12個百分點,群眾就醫負擔進一步減輕。

在惠民政策推進方面,省內異地就醫結算工作取得明顯進展,按病種為主的複合式醫保付費方式正在迅速推廣,醫療保險在控制醫療費用過快增長、規範醫療行為等方面的作用開始顯現。

在基金運行方面,2015年,審計地區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入、支出、年末結余分別較2012年增長了57%、58%和68%,基金運行總體安全平穩,醫療保險基金抵禦風險的能力進一步增強。

問:本次審計仍然發現部分定點機構或個人騙取套取醫保基金,這些問題會不會影響老百姓的權益?

答:可以從兩個層面來看待這個問題。

首先,總的説,醫保基金最終是由政府兜底的。當醫保基金本身出現支付困難,由財政撥付資金彌補缺口,保證參保人的合法醫療權益不受影響。

第二,醫保基金被騙取套取,指的是職工醫保的統籌基金或居民醫保基金,參保人個人賬戶資金事實上是沒有損失的;對於參保人個人來説,在既定的醫保政策下,享受醫保的待遇水平也不受影響。騙取套取醫保統籌基金的問題,如果不能有效遏制,影響的是基金是否長期可持續的問題。儘管政府對基金承擔兜底責任,但對於侵蝕醫保基金的騙取套取行為,決不能姑息,必須嚴厲打擊。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第八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解釋》中,提出“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金或者其他社會保障待遇的,屬於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詐騙公私財物的行為”,明確將騙保行為入刑,加大了對騙保行為的打擊力度,這是對老百姓權益最好的維護。

問:本次醫保基金審計發現違法違規問題15.78億元,是否意味著基金存在安全隱患?

答:這個問題要結合具體情況客觀看待。應當説,目前基金總體上是安全的。本次醫保基金審計共發現擠佔挪用、騙取套取、違規收費等違法違規問題15.78億元,雖然從絕對數字看上去比較大,但從相對數來看,僅佔我們審計抽查資金數的0.46%,要是與審計地區同期醫保基金收入總數相比,佔比更小。

從總體看,醫保基金管理還是較為有序的,之所以會出現這些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一是少數人員法紀觀念淡薄,沒有嚴格執行相關規定,這種情況在基層相對偏多。對違規違法行為的監督力度不夠到位,懲罰力度不夠。

二是相關政策推進不夠快。如大多數省份雖已實行省內醫保異地就醫直接結算,但其覆蓋的醫療機構還不多,一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制度中的漏洞,通過虛假異地發票騙取醫保基金。

三是相關改革措施不夠銜接。如我國縣級公立醫院和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按規定取消藥品加價,但由於財政對其投入還沒有完全到位、醫療服務價格也未能及時調整,導致“以藥補醫”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

問:通過這次醫保基金審計,您對深化醫保制度有什麼好的意見建議?

答:醫保審計所發現的一些問題,有制度執行的問題,也有制度改革不到位的問題。應當加大力度,推進以下方面的改革。

一是加快醫保制度和管理機構的整合。要堅決按照中央的要求,加快推進城鄉基本醫保整合,在實現覆蓋範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基金管理“六統一”的基礎上,加快整合基本醫保管理機構。

二是改革醫保支付方式。應當通過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倒逼醫療機構加強成本管理,在保障醫療服務質量的前提下強化費用控制。

三是實施“三醫”聯動發揮政策合力。醫療、醫保、醫藥三項改革,密切相關。財政對公立醫院投入不足、藥品價格和流通管理混亂等,都對醫保制度和醫保基金有較為重要的影響。不能就醫保談醫保,必須統籌協調,增強“三醫”改革的協同性、系統性,確保醫保基金管理規範有序。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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