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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修訂建設工程事故應急預案

2017-02-09 09:54 來源: 湖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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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修訂建設工程事故應急預案
重大事故6小時內必須上報

建設工程發生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需要有預案指導。2月8日從省住建廳獲悉,該廳已發佈實施《湖北省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016年修訂)》,其中規定,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必須在6小時內報至省住建廳。

此次修訂的預案,適用於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不含供水、供氣)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活動中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已建成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因工程質量發生坍塌等,造成一次3人及3人以上死亡或導致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事故。

在2006年發佈的舊版預案中,要求各級住建部門接到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報告,應立即逐級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住建部門,重大質量安全事故12小時內報至省建設廳。(記者 彭一葦)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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