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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農村生活污水垃圾處理新建項目
都要用PPP模式

2017-02-09 15:3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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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福州2月9日電(記者 劉姝君)近日,福建省制定出臺管理辦法,明確要求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和生活垃圾處理兩個領域的新建項目須應用PPP模式。此舉旨在充分發揮PPP模式在公共服務建設領域的作用,克服個別地方有意規避這一創新模式的行為。

鄉鎮偏遠地區污水、生活垃圾處理是農村社會事業發展的短板。實際工作中,一些地方出於種種原因,對有利於資金投入與管理創新的PPP模式敬而遠之,社會資本進入難。為此,福建省對上述兩個領域的新建項目建設模式強制性規定,並在公共停車場領域明確規定,有現金流、市場化程度高、操作相對成熟的新建項目,要進行強制識別論證,符合條件的也要應用PPP模式。

針對這些短板項目“小而散”,單項推出難以形成規模效益,造成社會資本不感興趣的問題,福建省財政廳、住建廳聯合印發有關鼓勵社會資本投資鄉鎮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生活垃圾處理、城市公共停車場PPP工程包的實施方案,率先在全國啟動PPP工程包,對“小而散”項目打包,採取整體招標、整體簽約、整體設計、分期實施的辦法,形成規模優勢,吸引社會資本投入,保障項目招得來、能落地。

針對社會資本關切的投資回報等問題,文件規定,社會資本投入資本金內部收益率可按年化不超過10%測算,結合行業特點和利率水平適當調整,通過競爭方式確定;對民營資本投資佔股超50%的項目,PPP引導基金將通過股權、債權或股債結合方式對項目提供優先支持;同時,省級財政還對縣(市、區)PPP工程包給予前期經費補助,符合條件的項目,補助上浮10%至20%,引導財政支出方式由“補建設”向“補運營”轉變。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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