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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於54批次中藥飲片不合格的通告

2017-02-11 08:30 來源: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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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局關於54批次中藥飲片不合格的通告
(2017年第21號)

經青島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等4家藥品檢驗機構檢驗,標示為上海華鷹藥業有限公司等46家企業生産的54批次中藥飲片不合格。現將相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經青島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上海華鷹藥業有限公司、安徽省金芙蓉中藥飲片有限公司、亳州市豪門中藥飲片有限公司、亳州市國苑中藥材飲片有限公司、安徽捷眾生物化學有限公司、江西致和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山東鄄城志遠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河南省青山藥業有限公司、禹州市凱旋藥業有限公司、湖南省松齡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湖南三湘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廣西張益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廣西貴港市神農藥業有限公司、海南國瑞堂中藥制藥有限公司、海口日中天制藥有限公司、四川中庸藥業有限公司、四川新荷花中藥飲片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皓博藥業有限公司、涼山新鑫中藥飲片有限公司、陜西商洛盤龍植物藥業有限公司、陜西龍力藥業有限責任公司、寧夏百草王藥業有限公司等企業生産的28批次板藍根不合格。不合格項目包括性狀、含量測定、二氧化硫殘留量等。

經甘肅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安慶華氏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山東鄄城志遠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河南省青山藥業有限公司、江西齊仁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江西致和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江西彭氏國藥堂飲片有限公司、江西青春康源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化州市華聰藥業有限公司中藥飲片廠、廣西張益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廣西貴港市神農藥業有限公司、海口日中天制藥有限公司、昆明道地中藥飲片廠、貴州省達靈藥業有限公司、陜西商洛盤龍植物藥業有限公司、青海九康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等企業生産的18批次當歸不合格。不合格項目包括性狀、鑒別、二氧化硫殘留量等。

經天津市藥品檢驗所檢驗,標示為廣西貴港市綠之源種養發展有限公司中藥飲片廠、雲南新世紀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寧夏明德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等企業生産的7批次厚樸不合格。不合格項目均為含量測定。

經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北京鶴延齡藥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産的1批次全蝎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浸出物(詳見附件)。

二、對上述不合格中藥飲片,相關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採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業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産品,並進行整改。

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指定生産企業所在地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上述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條等規定對生産銷售不合格産品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在一個月內做出處罰決定,報告總局並向社會公開處罰結果。所有處罰均應處罰到相關責任人。

在立案調查工作中,企業對産品真實性有異議的,可以向所在地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由當地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企業生産銷售情況進行調查核實,並將情況通報被抽樣單位所在地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被抽樣單位所在地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接到對不合格産品真實性異議的通報後,要立即立案調查,追溯産品來源。如確屬標示生産企業生産的,由相關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生産企業從重處罰。

特此通告。

附件:54批次不合格中藥飲片名單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7年2月9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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