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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改革委取消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許可事項

2017-02-14 08:20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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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關於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7〕7號),國家發展改革委取消1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許可事項“棉花加工資格認定”(審批部門:省級發展改革、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的決定》,國家發展改革委取消1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許可事項“民辦學校學歷教育收費項目及標準的核定”(審批部門:價格、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省、市、縣))。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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