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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聯合掛牌督辦69個易地扶貧搬遷項目 嚴查預防5類職務犯罪

2017-03-09 16:23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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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國家發展改革委、扶貧辦聯合掛牌督辦
69個易地扶貧搬遷項目 嚴查預防5類職務犯罪

 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扶貧辦印發《關於對第一批重點易地扶貧搬遷預防監督項目掛牌督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22個有易地扶貧搬遷任務的省份選擇69個項目開展掛牌督辦,並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和發展改革、扶貧部門堅決貫徹中央的部署要求,把易地扶貧搬遷項目掛牌督辦作為推進今年“扶貧專項工作”的新契機和發力點,進一步加大懲治和預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工作力度,為易地扶貧搬遷項目順利實施和資金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通知》明確,各級檢察機關要會同發展改革、扶貧辦,緊扣易地扶貧搬遷對象識別、資金管理、項目建設、後續發展等關鍵環節,依法查辦和積極預防五類職務犯罪:一是依法查辦和積極預防發生在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精準認定環節的職務犯罪。二是依法查辦和積極預防發生在中央預算內投資、地方政府債資金、專項建設資金、中長期貸款等資金運作環節的職務犯罪。三是依法查辦和積極預防發生在安置住房建設、配套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土地整治、遷出區生態恢復等工程招投標、建設管理領域和環節的職務犯罪。四是依法查辦和積極預防發生在搬遷群眾文化、教育、醫療、就業創業、技能培訓等領域的職務犯罪。五是依法查辦和積極預防發生在安置區發展特色産業、勞務經濟、現代服務業等産業扶貧領域的職務犯罪。《通知》要求,掛牌督辦工作要解放思想,大膽實踐,充分發揮打擊、預防、監督、教育、保護職能,重在預防,突出治本,強化措施手段,創新機制方法,確保取得實效。

《通知》確定的第一批69個易地扶貧搬遷掛牌督辦項目涵蓋了貴州、陜西、四川、廣西、湖北、湖南、甘肅、雲南、山西、河南、重慶、江西、內蒙、青海、新疆、河北、山東等17個省(區、市),共涉及中央預算內投資等各類資金約99.15億元。《通知》要求,未承擔第一批掛牌督辦項目任務的省份也要結合實際,確定一批省級掛牌督辦的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同步監督。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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