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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實“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 易地扶貧搬遷實現良好開局

2017-02-13 14:27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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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來,22個省(區、市)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大力推進易地扶貧搬遷工作。各地均成立了易地扶貧搬遷工作領導小組或協調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層層分解落實,完成省級投融資主體組建和運營,並陸續配套出臺了扶持後續産業發展、稅費減免、資金管理、工程項目管理等專項政策,強化工作措施,落實督導問責,加快推進項目建設。截至12月底,22個省(區、市)1282個縣(區)易地扶貧搬遷項目已全部開工,安置住房、配套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等建設有序推進,産業發展、務工就業、公益崗位、資産收益扶持、低保兜底等脫貧措施陸續到位,2016年249萬人易地扶貧搬遷建設任務如期完成。

貴州:聚焦精準脫貧,強化工程管理,著力實施四個嚴控

堅持以崗定搬、以産促遷,逐點逐戶建立就業脫貧臺賬。要求城鎮、産業園區和旅遊服務區安置的必須確保每戶就業一人以上,中心村安置的必須確保每戶都有脫貧産業扶持。據統計,至10月底已搬遷入住的1.3萬戶5.56萬人中,共有勞動力2.65萬人,已實施就業創業培訓0.92萬人次,就地就近安排就業0.86萬人,縣外務工1.1萬人,戶均實現就業1.5人。四個嚴控,即:嚴控住房面積,98.3%的安置點均符合住房建設標準,超面積的安置點已全部整改。嚴控建設成本,城鎮建房造價每平方米在1500元左右,中心村建房造價每平方米在1200元左右。嚴控工程質量,全面推進工程項目“四制”管理,時間服從質量。嚴控工程進度,按照“當年項目當年建成、當年入住”的要求倒排工期、加強調度。

陜西:探索推廣“四個三”,使搬遷後脫貧有保障

三項規劃一體編,同步編制移民搬遷安置建設規劃、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規劃、脫貧致富規劃,切實做到“三規合一”。三份協議一次簽”,一次性簽訂搬遷協議、舊宅拆除復墾協議和脫貧協議,實現先人後房、以戶定建、以戶定扶、以戶定業。三就措施配套跟,落實就業、就醫和就學三項措施,保障搬遷群眾公共服務需求和脫貧發展有門路。三方力量同發力,通過群眾努力、政府給力、市場聚力,形成易地扶貧搬遷工作合力,激發群眾脫貧內生動力。

四川:出臺易地扶貧搬遷自查標準,強化自查自糾,確保工作實效

出臺《易地扶貧搬遷自查標準》,從搬遷對象、住房建設、項目建設、補助標準、資金使用、脫貧措施、組織保障、檔案整理和政策培訓等9大方面,明確了20項指標,為各地提供可操作性標準,便於各地在工作中對標政策自查自糾,並指導各地對照標準,及時開展全面對標整改。優化用款程序,方便快捷使用資金,出臺《四川省易地扶貧搬遷項目資金使用規範》,明確各地在工程項目動工後,銀行可預撥不高於項目投資總額30%的啟動資金。

湖北:建立四大機制,確保“交鑰匙”工程順利推進

一是現場拉練機制,一季度開一次全省現場工作推進會。二是工程進度“月報制”、省直和市縣推進工作“雙通報制”,通報結果直接呈送省領導和地方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建立“日報告”制度,每天的建設進度都通過微信平臺實現共享,有圖片、有數據,一覽盡知,問題在第一時間得到解決。三是責任追究機制,實行預警通知、約談提醒、誡勉談話直至啟動問責程序,11月份對工程進度相對較慢的8個市縣下達了督辦通知。四是宣傳推廣機制,將各地在推進易地扶貧搬遷工作中所取得的先進經驗通過簡報、網絡等方式面向全省進行推廣。

廣西:狠抓督促檢查指導,設置“紅黑榜”通報工作進度

為加強各地工作進度調度,自治區移民搬遷專責小組每月對各項目縣工作按項目開工率、投資完成率、用地落實進度、住房建設進度及搬遷入住率等6個主要指標進行綜合排名,每月初在全區範圍內通報上月進度情況。設置紅黑榜,每月排名前10名的項目縣進入紅榜,後10名的進入黑榜,連續3個月進入黑榜的項目縣將被問責。

湖南:出臺優惠政策,大幅降低項目建設稅費

出臺《關於支持易地扶貧搬遷項目有關政策的通知》,有效降低在縣城、建制鎮建設的易地扶貧搬遷工程稅費繳納水平。稅收方面,在現行稅收法律法規框架內,按照稅收徵管權限有關規定,對易地扶貧搬遷項目涉及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産稅、契稅給予最高限度減免優惠,由稅務機關按有關程序辦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方面,比照棚戶區改造項目收費政策,對城市(含建制鎮)規劃範圍內的易地扶貧搬遷項目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森林植被恢復費等13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6項政府性基金實行全免;經營服務性收費方面,易地扶貧搬遷項目涉及國土、氣象、建設、環保、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消防等方面審批及後續環節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由財政撥款單位執收的,按低限減半收取;由非財政撥款單位執收的,本著扶貧支援和保本微利的原則,由各行業協會協調相關服務機構在保障服務質量的基礎上,按照執業收費標準的低限並打折收取。

甘肅:強化後續脫貧措施,助推易地扶貧搬遷

一是在集中安置區因地制宜發展旱作農業、設施農業和草食畜牧業,加快培育種養大戶、專業合作社和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生産經營主體,提高農業生産的規模化、組織化程度。二是對依託城鎮化和園區插花安置的群眾,大力開展訂單、訂崗、定向、菜單式培訓,提升勞動技能,增加搬遷群眾的工資性收入。三是引導搬遷戶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宅基地使用權等開展抵押擔保貸款試點,支持將産業發展貸款和扶貧資金折股量化到貧困戶、投入專業合作社或龍頭企業,按股分紅,負盈不負虧,促進農民增加財産性收入。

山西:建立綠色審批通道,加快項目前期工作

各級發改、城建、國土、環保等部門開闢綠色通道,縮短審批時間,推進項目開工建設。以縣為單位,按年度打包整體立項,由縣發改部門先行備案,其他前置手續完善後變更為核準。申報項目資金所需資料短期內難以提供的,由政府相關部門出具相應的説明性文件替代,隨後補充完善。忻州市成立脫貧攻堅專項工作辦公室,集中辦公,建立易地扶貧搬遷並聯審批通道,統一規範了前期手續辦理流程圖,對有關審批事項實行“路條”通行,零障礙審批。

重慶:用好地票政策確保還款有來源,支持建檔立卡貧困戶

搬遷宅基地優先復墾優先上市交易

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融資資金使用的通知》,支持建檔立卡貧困戶搬遷宅基地優先復墾優先上市交易,要求區縣優先將融資資金用於支持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住房建設和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在搬遷任務完成後,使用融資資金支持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後續發展。

福建:加強省級統籌,提高省級財政補助標準

一方面,提高集中安置區配套設施建設補助標準。整合省級有關部門資金2億元,全部用於支持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建設。對100戶以上安置區,在補助150萬元的基礎上,每增加10戶增加補助10萬元,每增加100戶增加補助150萬元。對50戶以上安置區,在補助50萬元的基礎上,每增加10戶增加補助10萬元。同時,降低安置區建設門檻,對20-49戶的安置區,以20戶補助20萬元為基礎,每增加10戶增加補助10萬元。另一方面,提高省級財政補助標準。在對所有搬遷戶由省級財政按人均30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的基礎上,省級財政對1.94萬省定扶貧標準的搬遷人口再給予每人7000元的補助。

寧夏:堅持三個原則,改善搬遷群眾民生

一是在搬遷選址上堅持“三靠、四結合”原則。將移民新村佈局在靠城、靠路、靠水的區域,結合新農村、大縣城、工業園區進行規劃建設,同步配套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産業設施,讓移民新村更適宜居住、更適宜發展。二是在公共設施配套上堅持“六通八有”原則。即通電、自來水、柏油路、公交車、廣播電視、信息,有村級活動場所、學校(幼兒園)、醫療服務站、勞動就業服務中心、超市、文化廣場、環衛設施、新能源,保障搬遷群眾基本公共服務需求。三是在惠農政策上堅持“四個享受”原則。即移民享受安置地各種惠農政策;移民在原居住地享受的退耕還林、退牧還草等政策搬遷後繼續執行;搬遷前兩年財政向每戶移民每年給予1000元取暖費和水費補助;移民搬遷後與當地居民享受同等的教育、醫療衛生、養老保險和社會救助等社會保障政策,以更好融入新環境。

山東:強化土地支撐作用,優先保障易地扶貧搬遷用地需求

專門出臺《關於做好用地服務保障支持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的意見》,對符合條件的易地扶貧搬遷增減挂鉤項目,免徵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對不具備增減挂鉤條件確需新增用地指標的,予以全額保障、優先安排。2016年山東省新增用地計劃預留3000畝,專項用於搬遷項目建設。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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