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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堪比“靈丹妙藥”?
食藥監總局提示切勿聽信虛假誇大宣傳

2017-03-17 18:0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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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17日電(記者 陳聰)保健食品可以“壯陽”“防癌”“治百病”?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日前指出,保健食品是食品的特殊種類,不能代替藥品,不能宣傳疾病治療、預防作用。廣大消費者,特別是中老年人,切勿聽信將保健食品比成“靈丹妙藥”的虛假誇大宣傳。

食藥監總局提示,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營養素,不能代替其他食品,要堅持正常飲食。

食藥監總局強調,消費者在購買保健食品時,要通過正規渠道購買,索要正規的銷售憑據,切忌通過非法的傳銷和會議銷售等途徑購買保健食品。

選購保健食品時,消費者要認準産品包裝上的保健食品標誌(小藍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號,依據其功能有針對性地選擇,並按標簽説明書的要求食用。相關産品信息可在食藥監總局網站查詢。

消費者在選購保健食品時,要檢查保健食品包裝上是否註明生産企業名稱及其生産許可證號,生産許可證號可到企業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網站查詢。

食藥監總局指出,消費者發現食品欺詐行為時,可撥打12331投訴舉報電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依法予以嚴肅查處。

此外,針對湖北、安徽等地個別企業在銷售食品過程中,涉嫌通過會議營銷等方式虛假誇大宣傳,聲稱所售食品具有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問題,食藥監總局17日表示,已立即部署相關省份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迅速組織查處涉事企業和産品。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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