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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分配實行“兩個一般不”

2017-03-18 08:54 來源: 江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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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財政深化財稅體制改革,以“減事、減權、減錢”為突破口,規範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分配管理。今後,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的劃撥使用實行“兩個一般不”,即省級政府部門一般不再直接向企業分配和撥付資金,一般不再直接審批和分配市縣具體項目。

據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在穩定全省宏觀經濟運行、推動發展方式轉變和加強改善民生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經濟社會形勢的發展變化,現行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也日益凸顯,突出表現在財政專項資金與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相關性不強,省級包攬了過多具體事務,不利於調動市縣發展積極性。

據了解,省級財政專項資金下一步將清理整合為39項,並實施清單管理。除涉密專項外,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分配政策、管理辦法、資金分配結果、績效目標及評價結果等管理信息都應在省財政廳及省級主管部門網站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其中,省財政廳應當按要求將資金分配結果在預算指標文件印發後20日內向社會公開。

全面改變目前專項資金分配管理中存在的“一捅到底”和“零星分散”的管理模式,矯正各類越位、缺位、錯位行為,推進專項資金統籌使用改革。結合實際,省級將財政專項資金支持的,直接面向基層、量大面廣、由市縣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經濟社會事項,一律下放市縣和基層管理,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今後,除涉及省級重大工程、跨地區跨流域的投資項目以及外部性強的重點項目外,省級專項資金分配應當切塊下達,增強市縣自主性,激勵基層主動作為。

對確需實施項目管理的專項,要嚴格項目論證評審,原則上需報經省政府批准,採取招標投標、第三方評審等方式實行競爭性分配,並逐步建立健全競爭性分配管理辦法。市縣政府將用2至3年時間,全面建立健全項目庫管理制度,實施項目週期滾動管理。市縣使用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實施的項目都應在項目庫中遴選,做到省級專項資金一經下達,即可進行項目對接並組織實施,促進“錢等項目”向“項目等錢”轉變。(記者 林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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