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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最嚴交規”施行 交通違法整治不放鬆

2017-03-25 18:1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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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上海3月25日電(記者 朱翃)開車時不得瀏覽電子設備,未滿12周歲不能坐副駕駛座位,坐機動車後排也要係安全帶……25日,被稱為“史上最嚴”的新修訂《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正式實施。

記者在現場採訪中發現,條例實施首日嚴字當頭。一些市民被處罰後,對實施新規的嚴肅性印象深刻。上海警方表示,開展對交通違法行為的大整治不會放鬆;處罰不是目的,市民安全和道路暢通才是目的。

上海市公安局法制辦主任范宏飛告訴記者,新修訂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突出三大理念:一是依法嚴管,堅持從嚴執法;二是綠色出行,公交優先;三是綜合治理、齊抓共管。

“新修訂的條款有不少都是新的內容,比如開車時不得瀏覽電子設備,未滿12周歲不能坐副駕駛座位等。此外,條例對之前的一些罰則也進行了修改,比如對買分賣分的行為加重了處罰,違停車輛除了200元罰款外,還將記3分等。”范宏飛説。

3月25日恰逢上海啟動實施“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大整治”一週年,上海全市範圍內繼續開展交通違法整治行動。當天上午在徐匯區虹橋路、漕溪路路口,不到半小時徐匯交警就對十幾名乘坐機動車而未係安全帶的乘客進行了處罰。一些乘客表示,知道新規當天執行,“但沒想到第一天就管得那麼嚴,罰到了自己身上。”

楊浦區交警在五角場地區約一個半小時的集中整治中,查處了20多起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其中機動車後排不係安全帶佔大多數。“只要上車,無論前後排都應該係安全帶,不要覺得市區車速慢、路程短就疏忽大意。”交警馬淩偉告訴記者。

與此同時,浦東新區警方組織警力在上海S20高速公路上對貨車佔用客運車道行駛的違法行為開展整治執法,查處了多輛違規貨車,按照“違反標誌標線”記3分並處以罰款200元。

在閔行、普陀兩區,交警部門組織力量對貨車的違法行為進行整治。閔行交警支隊在中春路使用“道路橋梁超載動態監控系統”,可以24小時不間斷對車輛進行稱重,實施監控超載超限的違法行為。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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