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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行業:既要持續瘦身 又要平衡供需

2017-03-30 07:56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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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行業:既要持續瘦身 又要平衡供需
更加注重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化解産能過剩


2016年,我國煤炭行業提前並超額完成了全年2.5億噸去産能目標任務。2017年煤炭去産能目標任務比上年減少了1億噸。這是否意味著我國煤炭去産能力度將減弱?煤炭去産能目標任務“瘦身”後,如何進一步鞏固去産能成果——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2017年我國要退出煤炭産能1.5億噸以上”。國家能源局此前印發的《2017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也提出,2017年我國將更加注重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化解産能過剩,科學合理確定去産能年度目標。這意味著,我國推動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産能的勢頭不減。

去産能力度不減

去産能是2016年我國實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五大重點任務之一。去年年初,中央明確全年要退出煤炭産能2.5億噸,並安排了專項獎補資金。從2016年的實施情況看,上半年煤炭去産能的進度並不明顯,截至6月底煤炭去産能僅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的29%。

去年8月份,國務院部署在全國開展一次對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産能的專項督查,確保全年目標任務嚴格按進度要求和時間節點順利完成。此後,煤炭去産能進程明顯加快。中國煤炭工業協會透露,截至2016年底,我國煤炭完成去産能3億噸左右。

“2017年煤炭去産能目標任務比上年減少了1億噸,但目標任務的減少,並不意味著去産能力度的減弱。”工銀國際煤炭板塊分析師趙東晨説,2016年我國對煤炭産能的絕對量實行了大幅削減,一些本來已經處於停産狀態的小煤礦被加速淘汰出局。2017年的重點工作應該是鞏固去年的去産能成果,保證已經退出的産能不死灰復燃。從這個意義上説,今年的去産能目標任務是充分尊重我國煤炭行業運行規律、吸取過去十幾年經驗教訓的更加務實做法。

趙東晨表示,2016年我國煤炭去産能目標任務提前超額完成,既有政府利用行政命令作用,但也和絕大多數煤炭企業主動克制産能釋放密不可分。從實際情況看,越來越多的人已經意識到,煤炭産能過剩已是定局,如果不共同加大力度去産能,最後誰都沒有好日子過。因此,有理由相信煤炭行業能夠走出過去十年“去産能變成去産量”的怪圈,也有理由對今年去産能工作繼續切實推進持樂觀預期。

著眼重建供需平衡

2016年,我國煤炭去産能提前超額完成了全年去産能目標任務。不過,從供需兩端看,煤炭需求的基本面並沒有發生明顯改變。

2016年,全國原煤産量完成34.1億噸。全國煤炭消費則在連續兩年下降的基礎上同比繼續下降1.3%。在煤炭産能規模龐大的情況下,煤炭供需狀況仍將維持供大於求的總體格局。從今年的目標任務看,退出産能1.5億噸的目標任務對供需也不會産生明顯的影響,煤炭經濟平穩運行仍然缺乏堅實基礎。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為幫助煤炭企業脫困,我國在實施去産能的過程中,有關部門啟動了276日工作日制度。隨著這一制度的實施,煤炭市場供給的減量化效果逐漸呈現。2016年,在多種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煤炭市場價格出現了“煤超瘋”行情。

今年這一制度是否會繼續推進,也引發了多方關注。此前,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連維良表示,全部執行276個工作日減量化生産措施,煤炭市場可能重現供不應求。全面放開減量化生産措施,又有可能出現嚴重供大於求,276日工作日制度不會被放棄,而是要根據實際情況不斷完善。

“276日工作日制度將是影響供需平衡和價格的關鍵因素之一。”趙東晨説,簡單來看,從常規的330工作日降低到276工作日,相當於減少了大約16%的有效産能。如果考慮停工和復工的轉換時間,以及過去超能力生産現象普遍的因素,276個工作日制帶來的實際有效産能削減幅度很可能超過20%。

趙東晨表示,276日工作日制度的實施,有利於限制産能的過度利用,重建煤炭供需平衡,促進煤炭價格在合理區間運行,也有利於修復企業盈利能力,提高未來盈利的確定性。此外,一旦發生局部區域煤炭供應緊張的特殊情況,有關部門也可適當調節,確保供需總體平衡。但如何把握好調節的時間節點,則考驗宏觀調控部門的調控能力和水平。

避免重現“煤超瘋”

2016年,受市場供應偏緊、價格上升的預期不斷增加,推動煤炭價格在7月份之後出現階段性快速回升,煤炭市場出現了“煤超瘋”行情。

數據顯示,2016年末中國煤炭價格指數160點,比2015年末增長44.1點。以秦皇島港5500大卡煤炭為例,2016年末價格為639元/噸,比2015年末上漲269元/噸,漲幅明顯。上半年煤炭價格一直處於低位,平穩窄幅波動,7月份開始出現較快上漲,11月7日漲至全年最高價700元/噸。

不過,在釋放先進産能,運力逐步回升,煤炭生産和消費企業簽署戰略合作意向,制定“長協價”等多重因素的作用下,煤炭價格逐步穩定。

“從實地調研看,産業鏈上下游絕大多數主體希望煤炭價格保持在上述水平上避免再度大幅波動。”趙東晨説,當前,應鼓勵和規範煤炭企業與下游企業的長協交易,減少以前大量存在的“定量不定價”情況;推進區域煤炭交易市場的規範建設和整合,強化對煤炭價格指數的規範性要求,加強對期貨等衍生品市場的監管;鼓勵産業鏈上下游的縱向整合,特別是煤電聯營和大型煤電企業的合作和重組;鼓勵煤炭産業內的橫向整合,從而降低監管難度。此外,繼續推進煤炭的就地轉化,以及煤運通道建設,對於破除運輸瓶頸、平滑價格波動也有著重要作用。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將會同有關部門、行業協會等方面,有序地釋放高效的先進産能,增加産量;引導煤電企業同煤炭企業簽訂長效協議或者合同,改變交易方式;規範煤炭價格指數的編制和發佈,正確引導預期;規範煤炭經銷活動,強化鐵路的運輸保障。(記者 林火燦)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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