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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取消重大疾病及支付學費提取住房公積金等規定

2017-03-31 16:2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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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海口3月31日電(記者 王存福)記者從海南省公積金管理局獲悉,自今年4月1日起,海南省取消重大疾病及支付學費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規定,進一步規範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業務。

據海南省公積金管理局負責人介紹,進一步規範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取消“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醫療費用個人承擔部分”及“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已結清或從未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低收入家庭子女考上國家承認學歷的大中專院校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學費”等兩項提取規定。

同時進一步規範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業務。各直屬局要求租賃其他住房的職工除提供無房産證明外還需提供租房合同和租賃房屋的權屬證明(購房合同或房産證)複印件,並告知職工騙提套取風險及嚴重後果。

此外,對偽造變造合同、證件,出具虛假證明、編造虛假購建房材料和填報虛假租房信息等違規提取行為,各直屬局應專設案卷留存職工違規提取的材料,已查證屬實的,必須追回騙提資金,向職工工作單位通報,按程序核實將其列入誠信黑名單。偽造變造合同、證件,私刻公章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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