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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建設提速

2017-04-01 09:35 來源: 廣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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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央預算內投資管理的若干意見》,從加強項目前期管理、落實投資責任、加快投資計劃分解下達、強化投資計劃執行、加快投資審核撥付等7個方面促進項目建設提速增效,以解決當前我區在中央預算內投資管理中存在的計劃執行進度滯後、資金使用效率低等問題。

加強項目前期管理和服務。《意見》要求對擬申請中央預算內投資的非涉密項目,全部納入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並編制三年滾動投資計劃;加大前期工作經費投入,簡化部分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手續,推行“保姆式”服務和聯合審批。

明確投資主體責任,加快計劃分解下達。《意見》提出,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的項目應根據事權主體來明確劃分投資主體的責任。壓縮計劃轉發時限要求,國家已“戴帽”明確下達到具體項目的計劃,自治區發改部門必須在收到投資計劃文件10個工作日內轉發下達;對切塊由我區具體分解下達的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要求在收到國家投資計劃20個工作日內轉發下達;對於國家切塊下達的5000萬元及以上的大額專項資金,項目計劃方案在報自治區政府批准的同時可由相關部門直接下達。

強化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執行,加快中央預算內投資審核撥付。《意見》要求,年度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在自治區分解轉發計劃下達6個月內必須開工建設;建立投資計劃調整機制和競爭性安排資金機制,按照保投産、保續建、保開工的原則,對前期工作和工程形象進度快的項目優先安排中央投資。簡化財政評審環節,總投資規模在100萬元以下的項目,不再評審預算控制價,只對結算進行評審;對於點多面廣、投資總額在50萬元以下的項目,不再開展財政評審。

《意見》要求進一步精簡流程,加快政府採購進度,推行施工定點採購;充分發揮促投資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強化項目督查等。(記者 周紅梅)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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