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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聯合發文: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應 嚴防高價地擾亂市場預期

2017-04-07 16:58 來源: 國土資源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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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聯合下發《關於加強近期住房及用地供應管理和調控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強化住宅用地供應“五類”調控目標管理,保證住宅用地供應平穩有序,堅決防止出現區域性總價、土地或樓面單價新高等情況,嚴防高價地擾亂市場預期。

在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應方面,《通知》要求,各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按照“五類”(顯著增加、增加、持平、適當減少、減少直至暫停)調控目標,加強對本地區市縣住宅用地年度供應計劃編制和實施工作的監督指導,並將地級以上城市、地州盟所在地和百萬人口以上縣(縣級市)的計劃實施情況每半年匯總一次報國土資源部。同時,儘快編制公佈住宅用地供應三年滾動計劃和中期規劃,統籌安排中期(五年)和近三年的住房建設所需用地。此外,保證住宅用地供應平穩有序。各地要根據商品住房庫存消化週期,適時調整住宅用地供應規模、結構和時序;要建立購地資金審查制度,確保房地産開發企業使用合規自有資金購地,經國土資源部門和有關金融部門審查資金來源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土地競買資格;要結合本地實際和出讓土地的具體情況,靈活確定競價方式。

在科學把握住房建設和上市節奏方面,《通知》明確,要嚴格執行土地利用動態巡查制度,督促房地産開發企業及時足額繳納土地出讓價款,加快商品住房項目建設和上市節奏,儘快形成市場有效供應。同時,增加租賃住房有效供應。將新建租賃住房納入住房發展規劃,採用多種方式增加租賃住房用地有效供應。鼓勵房地産開發企業參與工業廠房改造,完善配套設施後改造成租賃住房,按年繳納土地收益。在租賃住房供需矛盾突出的超大和特大城市,開展集體建設用地上建設租賃住房試點。

在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方面,《通知》指出,一方面要紮實推進棚戶區改造。各地要落實好土地、財稅、金融等支持政策,確保完成2017年600萬套棚戶區改造任務。另一方面,繼續發展公租房、共有産權房。各地要轉變公租房保障方式,實行實物保障與租賃補貼並舉,推進公租房貨幣化。超大、特大城市和其他住房供求矛盾突出的熱點城市,要增加公租房、共有産權房供應,擴大公租房保障範圍。

《通知》要求,強化地方主體責任。省級住房城鄉建設、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按照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市縣人民政府抓落實的房地産工作責任制要求,加強對本地區各市縣主管部門的分類指導,加強監督檢查。對工作不力、市場出現較大波動、未實現調控目標的地方,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將對有關地方主管部門和責任人約談問責。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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